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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創創新村進駐及商業登記補助

財經金融 宜蘭縣 期限 2016-10-3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宜蘭縣政府

【內容簡介】

・宜蘭縣政府為推動創意產業、提供縣民在地就業機會並活化閒置空間,設立「創創新村」提供場域進駐、商品進駐及商業與公司登記等三項服務。本計畫旨在提升產業加值動能,鼓勵個人或法人申請進駐。獲核准的申請者可享有前三年免付場地租金的優惠,但需配合分攤水電及營運費用,並每年至少提供兩次回饋活動。申請人須提交詳細的計畫書,經審查小組核准後,於 60 日內完成進駐或登記。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人為自然人或法人;需提出計畫書,內容包含經營構想、營運目標、空間利用規劃、回饋方式及預期效益;場域進駐者需提供所產出之產品或服務無償供創創新村發布成果使用承諾文件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申請場域進駐;申請商品進駐;申請商業及公司登記
・場地租金:前三年免付
・申請方式:應提出文件送宜蘭縣政府審查
・核准後應於 60 日內完成進駐或辦畢登記;核准使用每次以 3 年為原則;使用期滿擬繼續使用者,應於期限屆滿前 3 個月提出經營計畫書送府審查;申請人應於每半年提供成果報告送府查核;場域及商品進駐者應共同分攤水費、電費及必要營運費用;商業登記及公司登記進駐者應自行負擔登記相關費用;場域及商品之進駐者應配合本府、創創新村或在地社區提出回饋,每年至少 2 次

【期間】

申請:2013/12/23 ~ 2016/10/31;活動:2013/12/23 ~ 2016/10/31

【應備文件】

申請書、申請人身分證明(自然人檢附身分證影本;法人檢附公司登記事項表或相關設立登記文件及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影本)、計畫書(內容依申請進駐類型而異)、創意工作者所產出之產品或服務無償提供創創新村發布成果使用承諾文件(場域進駐者適用)

【注意事項】

本福利已於 2016/10/31 廢止/停止適用。頁面下方聯絡資訊為宜蘭縣政府總機,非本業務專屬。附件「下載使用手冊.pdf」為系統操作手冊,與福利內容無關。

資料來源:https://glrslaw.e-land.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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