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教育文化 全台 期限 2026-03-30 已過期

【主辦單位】

內政部移民署

【內容簡介】

・內政部移民署辦理「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旨在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的新住民及其子女關懷扶助與獎勵。此計畫包含多種獎項,如總統教育獎勵金、特殊才能獎勵金、優秀獎學金、清寒助學金及證照獎勵金,核發金額從 2,000 元至 50,000 元不等。申請對象為符合資格的在學新住民或其子女,需在 2026/02/23 至 2026/03/23 期間完成線上報名,並於 2026/03/30 前將紙本資料寄送至移民署。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新住民或其子女;新住民:現在臺居住,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含進修學校)、大專校院、碩士班及博士班(不含選修課程、學分班)之在學學生,就學滿一學期(含)以上(申請證照獎勵金者除外);新住民子女:現在臺居住,就讀國內公、私立國小(含)以上(不含補校及隨班附讀)之在學學生,就學滿一學期(含)以上;在校無重大違規紀錄(114 學年度上學期操行成績經結算功過相抵後,尚有 3 支以上警告或 1 支以上小過情形者不符)
・不可申請:已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關(構)之獎助(勵)學金者(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總統教育獎勵金及特殊才能獎勵金申請者除外);領取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清寒助學金;同時符合優秀獎學金及清寒助學金申請資格者,僅得擇一申請;申請證照獎勵金者,已領取其他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關(構)、學校之技術士證照獎勵金;申請證照獎勵金者,以同一證照重複申領本計畫獎勵金;申請證照獎勵金者,歷年累積申請次數達 3 次者;申請人於申辦審查期間,因未持續就學或其他因素喪失申請資格;已休學或退學之學生;以不實資料或不正當途徑取得獲獎資格者
・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子女,每人 15,000 元
・特殊才能獎勵金(入選國家代表隊):新住民子女,每人 10,000 元
・特殊才能獎勵金(全國運動會個人賽前 8 名):新住民子女,每人 8,000 元
・特殊才能獎勵金(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個人賽前 8 名):新住民子女,每人 5,000 元
・特殊才能獎勵金(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個人賽前 8 名):新住民子女,每人 8,000 元
・特殊才能獎勵金(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個人賽前 8 名):新住民子女,每人 5,000 元
・特殊才能獎勵金(全民運動會個人賽前 6 名):新住民子女,每人 8,000 元
・特殊才能獎勵金(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個人賽前 6 名):新住民子女,每人 8,000 元
・特殊才能獎勵金(全國技能競賽前 3 名):新住民子女,每人 5,000 元
・特殊才能獎勵金(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前 3 名):新住民子女,每人 5,000 元
・特殊才能獎勵金(全國聽覺障礙國民國語文競賽各類組個人賽前 3 名):新住民子女,每人 5,000 元
・特殊才能獎勵金(全國語文競賽各類組個人賽特優、優等):新住民子女,每人 5,000 元
・特殊才能獎勵金(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各類組個人賽特優、優等):新住民子女,每人 5,000 元
・特殊才能獎勵金(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各類組個人賽特優、優等):新住民子女,每人 5,000 元
・特殊才能獎勵金(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各類組個人賽特優、優等):新住民子女,每人 5,000 元
・優秀獎學金(新住民高中職組):每人 8,000 元
・優秀獎學金(新住民大專校院組):每人 8,000 元
・優秀獎學金(新住民碩士生組):每人 10,000 元
・優秀獎學金(新住民博士生組):每人 12,000 元
・優秀獎學金(新住民子女國小組):每人 2,000 元
・優秀獎學金(新住民子女國中組):每人 4,000 元
・優秀獎學金(新住民子女高中職組):每人 7,000 元
・優秀獎學金(新住民子女大專校院組):每人 7,000 元
・優秀獎學金(新住民子女碩士生組):每人 9,000 元
・優秀獎學金(新住民子女博士生組):每人 11,000 元
・清寒助學金(新住民高中職組):每人 8,000 元
・清寒助學金(新住民大專校院組):每人 8,000 元
・清寒助學金(新住民碩士生組):每人 10,000 元
・清寒助學金(新住民博士生組):每人 12,000 元
・清寒助學金(新住民子女國小組):每人 3,000 元
・清寒助學金(新住民子女國中組):每人 5,000 元
・清寒助學金(新住民子女高中職組):每人 8,000 元
・清寒助學金(新住民子女大專校院組):每人 8,000 元
・清寒助學金(新住民子女碩士生組):每人 10,000 元
・清寒助學金(新住民子女博士生組):每人 12,000 元
・證照獎勵金(甲級技術士證):新住民,每人 50,000 元
・證照獎勵金(乙級技術士證):新住民,每人 15,000 元
・證照獎勵金(丙級技術士證):新住民,每人 3,000 元
・證照獎勵金(單一級別技術士證):新住民,每人 3,000 元
・申請方式:總統教育獎勵金、特殊才能獎勵金、優秀獎學金、清寒助學金由各級學校初審並登入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於 2026/03/23 前完成線上報名,並於 2026/03/30 前將申請表及應備文件寄至內政部移民署(以郵戳為憑);證照獎勵金由申請人自行登入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於 2026/03/23 前完成線上報名,並於 2026/03/30 前將申請表及應備文件寄至內政部移民署(以郵戳為憑)
・重要時間點:獲獎名單預計 2026 年 5 月底公告
・注意事項:獲獎學生如有轉學情形,由原就讀學校通知轉入學校並請款;已休學或退學之學生取消獲獎資格。因資格不符被取消獲獎資格者,將追回已領取之獎助(勵)學金,且三年內不得再向本署申請。申請資料及附件將留底存查,不予退件。如對申請資格或獲獎獎項有疑義,可於獲獎名單公告後 2 週內提請調查。核發名額及金額得視當年度預算財源研議增減。高中(職)以上獲獎學生,獎助學金將逕撥至學生個人帳戶;國小及國中獲獎學生,獎助學金將逕撥至學校帳戶代為轉發。證照獎勵金將逕撥至本人帳戶,如無個人帳戶可使用配偶、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二親等之帳戶

【金額/折扣】

最高50,000元

【期間】

2026/02/23 ~ 2026/03/30

【應備文件】

經學校初審核章且申請人簽章之申請表、報名日起前 1 年內(2025/02/23 後)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須含申請人及其父母雙方「記事不省」,並載有本人及父母姓名、父母結婚登記及原生國籍等資料)、新住民子女之父或母如尚未設籍,須檢附有效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114 學年度上學期之在學成績單(申請證照獎勵金者免附)、當年度(2026)「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獎狀或教育部對外公告名單(申請總統教育獎勵金者)、最近 3 年(2023、2024 或 2025 年度)入選本計畫規定賽事之國家代表隊當選證明或榮獲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技能競賽、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全國語文競賽、全國聽覺障礙國民國語文競賽、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及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得獎成績證明(如:獎狀、獎牌及獎座等足資證明個人姓名之文件或物件)(申請特殊才能獎勵金者)、報名日起前 1 年內(2025/02/23 後)申請之國內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申請清寒助學金者)、最近 3 年內(2023、2024 或 2025 年度)由勞動部製發之甲、乙、丙或單一級別「中華民國技術士證」正、反面影本(申請證照獎勵金者)、切結書(附件 1)(申請證照獎勵金者)

【聯絡方式】

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內政部移民署)

【注意事項】

HTML 頁面提及「本校收件截止日期為 2 月 26 日」為學校內部收件截止日,非官方最終截止日。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西元年月日區間,僅提及「114 學年度」。

資料來源:https://nnps.kl.edu.tw/%E5%85%AC%E5%91%8A%E5%8D%80/%E5%85%B6%E4%BB%96/%E6%AA%A2%E9%80%81%E5%85%A7%E6%94%BF%E9%83%A8%E7%A7%BB%E6%B0%91%E7%BD%B2%EF%BC%88%E4%BB%A5%E4%B8%8B%E7%A8%B1%E7%A7%BB%E6%B0%91%E7%BD%B2%EF%BC%89%E8%BE%A6%E7%90%86%E3%80%8C114%E5%AD%B8%E5%B9%B4%E5%BA%A6%E6%96%B0-%E4%BD%8F%E6%B0%91%E5%8F%8A%E5%AD%90%E5%A5%B3%E5%9F%B9%E5%8A%9B%E8%88%87%E7%8D%8E%E5%8A%A9%EF%BC%88%E5%8B%B5%EF%BC%89%E5%AD%B8%E9%87%91%E8%A8%88%E7%95%AB%E3%80%8D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