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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原住民族部落自主深耕產業發展補助計畫

財經金融 桃園市 期限 2026-10-31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推出「原住民族部落自主深耕產業發展補助計畫」,旨在鼓勵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族部落的經濟產業發展,並培植在地人才,以增加部落經濟收益、提升產業競爭力,進而吸引青年留鄉或返鄉就業,促進原鄉地區的就業率。本計畫透過部落自主、營造及公共參與,結合原住民文化體驗、當地生態資源、農產品、傳統工藝及文化創意產業等特色,帶動觀光休閒文化產業發展。符合資格的桃園市復興區民間團體,每單位最高可申請 500,000 元,若配合市府政策性業務最高可達 700,000 元。申請方式包含網路線上提案或書面郵寄至主辦單位。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桃園市復興區之民間團體;依法立案於桃園市復興區轄內之社區發展協會、經登記立案之社團、登記立案之社會福利機構、財團法人等非營利組織
・不可申請:補助項目係購置、裝置或建置於違法占有土地或違章建築者;依法應繳納各項罰鍰、規費、稅支或保險等;執行計畫之活動獎金、贈(獎、摸彩、宣導、紀念)品、旅遊性質之交通費、住宿費及餐費等或違反公序良俗等項目者;對政黨政治相關活動或個人舉辦活動之贊助;值勤有關制服(含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辦理會員大會、會務活動或理監事會議等法定會議之出席費、交通費;計畫執行完成後,方提出申請者;理事長、理事、監事任期屆滿,逾期尚未辦理改選者;以前年度尚有未核銷結案案件者(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其他經本局認定超出計畫內容、範圍項目;同一補助對象每一年度以補助一次為限;已領取餐宴點券(園遊券)、水電費、電話通訊費、固定辦公處所租金、油(燃)料費及購買非計畫相關之非消耗物品等;已領取資本門費用(含建築修繕、及購置耐用年限在 2 年以上且金額在 1 萬元以上之設備支出、各項電腦軟體及硬體設施購置及施作)
・辦理部落經濟產業:包含農林特產品、農事體驗、部落工藝產業(織布、竹藝、木雕等)、文化創意產業、推廣部落文化、產業行銷活動(如創意市集)、部落產業品牌設計及研發及製作
・辦理生態旅遊及觀光產業:包含遊程導覽解說、部落廚房餐飲、設置或維護部落導覽路徑指示牌及遊憩景點環境改善、優化部落景觀特色及觀光環境
・營造部落生活環境:包含設置或維護部落標示或族語指標、部落環境綠美化、營造或改善
・部落人才系列培育相關課程或工作坊:包含部落觀光、文化相關系列工作坊、遊程設計、導覽解說、特色餐飲開發等相關職能培力課程、績優單位多元學習成長活動
・輔導推動-部落產業示範據點:包含據點及其週邊環境維護或改善、活化閒置土地
・每單位補助上限:500,000 元
・配合本府政策性業務(含活動)者最高補助總金額:700,000 元
・經費編列項目:得視實際需求編列人才培訓、雇工購料、材料費用等相關經費
・申請方式:網路申請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台地-桃園社造資訊網」線上受理提案,或書面送本局申請(以郵戳為憑)
・注意事項:同一申請案向二機關以上同時申請補(捐)助者,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捐)助項目及金額。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將撤銷核定並收回已撥付款項。計畫經核定後,不得任意變更執行項目與內容,如確有變更之必要或因故無法執行者,應循行政程序報請本局核可。受補助單位應於各項文宣資料、執行活動場域或受補助所購置設備之適當位置標明「指導機關: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字樣。

【金額/折扣】

最高700,000元

【期間】

申請:2026/01/01 ~ 2026/02/06;活動:自計畫核定日起至 2026/10/31

【應備文件】

提案計畫書含申請表(A4 直式橫書,左側裝訂)及電子檔(word 及 pdf 檔)、召開部落組織會議紀錄、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補助切結書、政府合法登記立案核准之證明文件 1 份、其他所需文件(如土地使用同意書),若為影本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之字樣並加蓋申請單位印章

【聯絡方式】

電話:03-332-2101 轉 6688-6689|地址: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注意事項】

活動期間「自計畫核定日起」無明確起始日期。文案未列出詳細的經費編列標準表中的所有項目,僅列出部分說明。附件中包含多個 114 年度(2025年)的業務執行成果報告,但主頁面和主要附件是 115 年度(2026年)的補助計畫。已聚焦於 115 年度計畫。

資料來源: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011&s=126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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