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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展原住民創業育成補助

財經金融 全台

【主辦單位】

原住民族委員會

【內容簡介】

・原住民族委員會曾推出此創業育成補助計畫,旨在協助原住民個人及相關法人組織取得資金,以促進原住民族產業的轉型升級,創造多元就業機會,並建立永續發展的產業環境。補助對象包括年滿 20 歲的原住民、原住民營利法人及原住民合作社。計畫主要支持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與有機農產業的發展。申請者需依據當年度公告的作業手冊,在指定申請期間內提交補助計畫書,經專家學者組成的審查小組評估核定。補助金額上限以該年度公告為準,最高可達計畫總經費的 75 %。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20 歲之原住民;原住民營利法人:負責人為原住民,且原住民社員、會員、理監事、董監事及股東人數達 80 % 以上,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證明者;原住民合作社:經政府立案,原住民社員超過該合作社社員總人數 80 % 以上者
・創業育成補助:補助金額上限以該年度公告為準,核撥補助金額以計畫總經費 75 % 為限,經費科目限於人事費、業務費及管理費,補助範圍包含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及原住民族有機農產業
・申請方式:依本會作業手冊公告內容,於公告申請期間內提出申請補助計畫書
・注意事項:補助款不得變更核定用途;宣傳產品費用上限為補助經費 10 %;涉及採購事項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結餘款、利息及其他衍生收入應於規定期限內繳回;本會得不定時派員訪查計畫執行情形;辦理相關活動應於 14 日前通知本會,並標明「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字樣;每年 12 月 10 日前(成果展後兩週內)需繳交結案報告

【應備文件】

申請補助計畫書、工作計畫書、與本會依獎勵國內設置創新育成中心之大學輔導原住民創業作業要點獎勵之國內大學(專)校院所簽訂之計畫執行意向書、進駐合約書、完稅證明(法人適用)

【聯絡方式】

電話:02-8995-3456|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

【注意事項】

此福利依據的作業要點已於 2017/03/28 廢止。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活動期間及具體補助金額,僅說明「以該年度公告為準」。附件為系統操作手冊,與福利內容無關。

資料來源:https://law.cip.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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