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為推動原住民族語言、歷史及文化學習機會,並發揮社區互助精神,特訂定此補助要點。本要點主要補助地方政府,以支持其轄內合法立案的社區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補助項目包含中心籌備期間的人事費、業務費及租金,最高可達 30 萬元人事費、6 萬元業務費及 5 萬元租金。此外,任職於教保中心的服務人員,若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測驗中高級以上證書,每月可領取 2,000 至 3,000 元的專業加給。教保中心需訂定學費收費機制,招收至少 8 名幼生,並確保原住民幼生比例及原住民族文化課程佔比符合規定。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地方政府;合法立案之人民團體已完成社區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設立許可;教保中心已訂定學費收費機制,並辦理收費;教保中心招收幼生人數達 8 人以上(經專案認定者不在此限);教保中心原住民幼生數占全體幼生數比率,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社區互助式或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二款第二目規定辦理;教保中心原住民族文化及在地族語課程占整體課程 50 %以上;任職於教保中心之服務人員(適用於專業加給及薪資補助項目)
・教保中心籌備期間人事費:最高補助 300,000 元,最長 3 個月
・教保中心籌備期間業務費:最高補助 60,000 元,最長 3 個月
・教保中心籌備期間租金(含由政府機關無償提供場地衍生之稅金):最高補助 50,000 元,最長 3 個月
・教保中心服務人員專業加給(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測驗中高級合格證書):每月 2,000 元
・教保中心服務人員專業加給(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測驗高級合格證書):每月 2,500 元
・教保中心服務人員專業加給(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測驗優級合格證書):每月 3,000 元
・教保服務人員薪資:比照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薪資支給標準之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薪資支給基準表(教保員學士第 1 級 37,986 元起,助理教保員專科第 1 級 33,530 元起)
・廚工薪資:比照廚工薪資補助基準表(第 1 級 33,530 元起)
・教保服務人員及廚工年終獎金:以各教保服務人員薪資基準 1.5 個月計算
・雇主繳納之勞保費、健保費及勞工退休金提撥數額
・地方政府財力分級第一級補助比率:最高補助經費之 70 %
・地方政府財力分級第二級補助比率:最高補助經費之 80 %
・地方政府財力分級第三至五級補助比率:最高補助經費之 90 %
・重要時間點:薪資補助基準自 2025/02/01 施行
・注意事項:地方政府應相對編列分擔款;補助經費如有孳息、其他衍生收入及賸餘或未依計畫如期辦理者,應如數或按原補助比率繳回
最高300,000元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同意補助空間修繕費用之函文證明
電話:02-8995-3456|地址:2422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北棟 15 樓
本頁面為法規要點,未提供具體申請流程及截止日期。教保服務人員及廚工薪資補助基準詳見附件,已將部分金額列入項目。教保中心招收幼生人數達 8 人以上,但經專案認定者不在此限。廚工薪資補助基準要求具丙級中餐烹調士證照。
資料來源:https://law.cip.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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