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曾提供原住民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旨在保障滿 3 歲至未滿 5 歲具原住民身分幼兒的學前教育權利。此補助針對幼兒就讀立案公、私立幼兒園的學期就讀費用,公立幼兒園每學期最高補助 8,500 元,私立幼兒園每學期最高補助 10,000 元。申請人為幼兒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實際扶養人,需檢具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向幼兒園提出申請。本補助作業要點已於 2024/08/21 廢止。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滿 3 歲至未滿 5 歲具原住民身分之幼兒(年齡以幼兒入園當學年度 9 月 1 日滿該歲數認定);就讀立案公、私立幼兒園
・不可申請:已領取其他中央政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
・就讀公立幼兒園:每學期最高補助 8,500 元
・就讀私立幼兒園:每學期最高補助 10,000 元
・申請方式:向幼兒就讀之幼兒園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幼兒園報送補助申領資料後一個月內完成審核及撥款程序
・注意事項:與地方政府所定補助性質相同時,得同時補助,但每人每學期之補助總額不得高於應繳之學期收費總額
最高10,000元
每年第一學期至 10/20,第二學期至 4/20
申請表、相關文件、戶口名簿影本(如幼生管理系統無法登錄幼兒資料)、申請人繳費收據正本 1 份、申請人郵局或銀行帳戶帳號影本 1 份
本補助作業要點已於 2024/08/21 廢止。頁面提供的聯絡電話及地址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總機及辦公室地址,非本補助專屬聯絡方式。
資料來源:https://law.cip.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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