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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辦理中小企業輔導作業須知

財經金融 全台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內容簡介】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為協助中小企業及小規模商業發展,提供多項輔導服務,包含經營管理、財務融通、產品及服務品質提升、資訊化、互助合作及創業育成等諮詢服務、短期診斷與專案輔導。其中,短期診斷的所需經費由本署全額負擔。專案輔導的費用則由政府與受輔導廠商共同分攤,但針對依法免辦商業登記的小規模商業,本署得視實際情況全額負擔輔導費用。此計畫旨在提升企業競爭力,並對新創事業及成立五年以上企業設有輔導次數與期間限制。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符合行政院核定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依法得免辦商業登記之小規模商業
・不可申請:接受專案輔導結束後三年內,不得接受同一輔導計畫專案輔導
・短期診斷輔導:所需經費由本署全額負擔
・專案輔導:所需輔導費用由政府及受輔導廠商分攤,分攤比例由各輔導計畫另訂
・小規模商業專案輔導:所需輔導費用本署得視實際狀況全額負擔
・申請方式:洽詢經營管理、財務融通、品質提升、資訊管理、互助合作、創業育成等諮詢服務窗口辦理
・成立未滿五年之新創事業,每年輔導次數以 1 次為限,經審查確認輔導必要性且經專案簽報核准,每年得增加為 2 項不同輔導體系之輔導;成立五年以上之企業,同一年度內輔導次數以 1 次為限,輔導期間至多連續 2 年,經審查確認輔導必要性且經專案簽報核准,於輔導期間得增加為 2 項不同輔導體系之輔導;短期診斷每案以不超過 7 個人天為原則;同一企業接受專案輔導期間,仍得申請接受其他輔導計畫之短期診斷;輔導單位受委託辦理輔導計畫,其輔導企業中未曾接受本署輔導者,應占輔導企業家數 50 % 以上,特殊原因經核准者不在此限;本署得要求接受專案輔導之企業,配合辦理成果發表與觀摩活動,政府分攤輔導經費比例可視需要予以提高;輔導單位辦理短期診斷及專案輔導,應確實填寫工作日誌,並請受輔導企業確認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具體的申請窗口聯絡方式及專案輔導的費用分攤比例細節。

資料來源:https://law.moea.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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