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經濟部為鼓勵大型用水戶實施節水措施並達成顯著成效,特別設立此獎勵計畫。本計畫旨在獎勵那些在節水方面表現優異的公司、機關及學校。主要對象為經經濟部水利署、工業局或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輔導的用水大戶,需符合公司登記、營運年限及每月用水量等特定條件。工業組申請者需投入至少 500,000 元於節水改善,非工業組則需投入至少 100,000 元。評選出的前六名將獲頒特優或優等獎牌及獎金,具體獎金數額將依當年度公告為準。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法設立公司登記並營運 2 年以上(適用於優先獎勵對象及第二階段工業組廠商);採行經濟部水利署輔導節水計畫所提出之節水方案或自輔導以後以其他方式完成實質節水改善者(適用於優先獎勵對象);工業組:節水投資金額達 500,000 元以上;非工業組:節水投資金額達 100,000 元以上;評分結果達 50 分以上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經濟部水利署輔導之大用水戶(優先獎勵對象);第二階段工業組:經濟部工業局及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輔導每月用水量 1,000 噸以上之廠商,領有工廠登記資料者;第二階段非工業組:經濟部水利署輔導每月用水量 1,000 噸以上之機關、學校
・不可申請:2 年內曾受本要點表揚者;報名前 5 年內有違反水利法或溫泉法之行為;同一節水事蹟分別以不同單位名義報名;同一節水事蹟重複報名節約用水績優選拔;提供偽造、變造資料或不實或不完全陳述
・特優獎牌及獎金:頒予各組前 3 名,金額依當年度經濟部水利署網站公告為準
・優等獎牌及獎金:頒予各組第 4 名至第 6 名,金額依當年度經濟部水利署網站公告為準
・申請方式:報名期間及頒獎日期以經濟部水利署網站公告為準
・重要時間點:頒獎日期以經濟部水利署網站公告為準
最高500,000元
附件一、節水輔導改善獎勵—報名表、附件二、節水輔導改善獎勵—回收率計算表、附件三、節水輔導改善獎勵—執行節水措施資料表
實際申請期間、活動期間及獎金具體金額需以經濟部水利署網站當年度公告為準,本頁面未提供。頁面為法規內容,非直接的申請頁面。
資料來源:https://law.moea.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866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