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4年度交通部觀光署推動境外包機旅客來臺獎助要點

財經金融 全台

【主辦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

【內容簡介】

・交通部觀光署為鼓勵航空公司及旅行業引進境外包機旅客來臺觀光,特別推出獎助計畫。此計畫針對經營國際包機業務的航空公司或經認可的旅行業,提供包機費用補助,涵蓋包機成本及地勤作業費用。獎助金額依抵離機場、客源市場、飛行時數及旅客搭載人數等多重條件計算,最高可達美金 30,000 元或新臺幣 175,000 元不等。申請者需在包機啟程日 15 天前提交申請表及企劃書,經審核通過後,於計畫執行完成後 1 個月內報請核撥。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經營國際包機業務之航空公司;經營國際包機業務,經當地國主管機關或我國立案認定可經營國際包機之旅行業;包機搭載之旅客為非中華民國國籍或擁有居留權之華僑或他國人士;包機旅客在臺停留期間至少 2 天;(客源市場為大陸地區之包機)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經本署核准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且最近 3 年未經本署處分停止其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累計達 3 個月以上之旅行業
・不可申請:已核准本獎助案件者,不得再向本署申請其他促銷方案補助;抵離臺灣桃園機場之包機,每架次客座數高於 140 座,旅客數未達 100 人者
・抵離臺灣桃園機場包機獎助(客座數 140 座以下,載客率達 70 %者,依旅客數比例核給):日本地區日幣 850,000 元
・抵離臺灣桃園機場包機獎助(客座數 140 座以下,載客率達 70 %者,依旅客數比例核給):韓國地區韓圜 5,000,000 元
・抵離臺灣桃園機場包機獎助(客座數 140 座以下,載客率達 70 %者,依旅客數比例核給):俄羅斯遠東地區美金 6,000 元
・抵離臺灣桃園機場包機獎助(客座數 140 座以下,載客率達 70 %者,依旅客數比例核給):港澳及其他地區(不含大陸地區)美金 3,000 元
・抵離臺灣桃園及臺北松山以外機場包機獎助(包機旅客實際搭載數每架次達 50 %以上者依旅客數比例核給,達 70 %以上者依各市場獎助核給):日本地區日幣 1,650,000 元
・抵離臺灣桃園及臺北松山以外機場包機獎助(包機旅客實際搭載數每架次達 50 %以上者依旅客數比例核給,達 70 %以上者依各市場獎助核給):韓國地區韓圜 10,450,000 元
・抵離臺灣桃園及臺北松山以外機場包機獎助(包機旅客實際搭載數每架次達 50 %以上者依旅客數比例核給,達 70 %以上者依各市場獎助核給):東南亞(除菲律賓外)及俄羅斯遠東地區美金 8,800 元
・抵離臺灣桃園及臺北松山以外機場包機獎助(包機旅客實際搭載數每架次達 50 %以上者依旅客數比例核給,達 70 %以上者依各市場獎助核給):港澳及其他地區(不含大陸地區)美金 5,500 元
・客源市場為大陸地區之包機獎助(抵離臺灣桃園及臺北松山外之機場,且旅客住宿班機抵離縣(市)1 日以上者):新臺幣 160,000 元
・長程包機獎助(單程飛行時數達 6 小時以上且停留天數達 6 天 5 夜者,每架次獎助額度最高以美金 30,000 元為限):旅客實際搭載人數 50 人以下者,每位旅客獎助美金 100 元
・長程包機獎助(單程飛行時數達 6 小時以上且停留天數達 6 天 5 夜者,每架次獎助額度最高以美金 30,000 元為限):旅客實際搭載數 51 至 140 人者,每位旅客獎助美金 125 元
・長程包機獎助(單程飛行時數達 6 小時以上且停留天數達 6 天 5 夜者,每架次獎助額度最高以美金 30,000 元為限):旅客實際搭載數 141 人以上者,每位旅客獎助美金 160 元
・無國際定期航班抵離之機場包機獎助(入境包機旅客實際搭載數達 50 人以上者):日本地區獎助新臺幣 175,000 元
・無國際定期航班抵離之機場包機獎助(入境包機旅客實際搭載數達 50 人以上者):韓國、東南亞(除菲律賓外)及俄羅斯遠東地區獎助新臺幣 150,000 元
・無國際定期航班抵離之機場包機獎助(入境包機旅客實際搭載數達 50 人以上者):大陸地區、香港、澳門、菲律賓及其他客源國獎助新臺幣 125,000 元
・無國際定期航班抵離之機場包機獎助(每架次包機旅客數高於 50 人之入境包機旅客):每位旅客可另增額獎助新臺幣 600 元
・單趟包機搭配定期航班者:包機費用之獎助額度依上述規定額度 1/2 計算
・抵離臺灣桃園及臺北松山以外且旅客住宿班機抵離縣(市)1 日以上者:申請每架包機增額 10 %包機獎助金額
・申請方式:受獎助者應於計畫執行完成後 1 個月內,將成果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署駐外辦事處彙整審查後送本署核撥
・重要時間點:受獎助者應於計畫執行完成後 1 個月內提交成果資料
・注意事項:本獎助案件如經核准,不得再向本署申請其他促銷方案補助

【金額/折扣】

最高10,450,000元

【應備文件】

包機申請表(附件一)、募集企劃書、成果資料、航空公司出具含抵離機場及搭乘人數包機證明、受獎助者出具包機旅客為非中華民國國籍或擁有居留權之華僑或他國人士切結書、旅行業或航空公司具名之受獎助經費領據、飛航證明文件(航空公司申請者)、報本署備查之優質旅遊行程、旅客名單、於航班抵離縣(市)住宿 1 日以上之佐證單據(註明消費時間)(客源市場為大陸地區之包機)、航班抵離縣(市)住宿 1 日以上之佐證單據(註明消費時間)(申請每架包機增額 10 %獎助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附件二)(受獎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附件三)(受獎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

【注意事項】

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為動態日期,依包機啟程日計算,無固定日曆起訖。金額有多種計算方式,依機場、客源地、飛行時數及旅客數而異。附件一至附件三為申請表、揭露表及切結書,頁面未提供具體內容。

資料來源:https://law.tad.gov.tw/MOTCTALRS/web_page/MOTCTALRS010300.jsp?LawLevel=%E5%A4%96%E9%83%A8%E8%A1%8C%E6%94%BF%E8%A6%8F%E5%89%87&LawName=%E4%BA%A4%E9%80%9A%E9%83%A8%E8%A7%80%E5%85%89%E7%BD%B2%E6%8E%A8%E5%8B%95%E5%A2%83%E5%A4%96%E5%8C%85%E6%A9%9F%E6%97%85%E5%AE%A2%E4%BE%86%E8%87%BA%E7%8D%8E%E5%8A%A9%E8%A6%81%E9%BB%9E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