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提供潛力新創研發補助,每案最高可獲 1,000,000 元補助款,並結合 TAcc+ 新創加速器提供創業培訓輔導資源。本計畫旨在協助成立於 2016/03/01 後、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且曾獲特定獎勵的新創公司,加速研發成果商業化並強化市場競爭力。申請者需符合相關資格,並在計畫執行場所於我國管轄區域內。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依法登記成立,並合於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 1 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 200 人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於 2016/03/01 後成立之新創中小企業;曾於 2021 ~ 2023 年期間獲特定獎勵者;所提計畫之執行場所應於我國管轄區域內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曾獲新創事業獎;曾獲綠色科技新創獎勵競賽(決賽優勝者);曾獲G Camp 國際創新創業訓練營;曾獲TAcc+ 國際商務發展獎勵;曾獲SelectUSA獎勵者(獲選經濟部SelectUSA 補助選拔賽,並前往SelectUSA活動者)
・不可申請:於 5 年內曾有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者;有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於 3 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以相同或類似之計畫重複申請我國政府機關相關獎勵、補助者或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最近 3 年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陸資企業;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公司狀態為解散、撤銷或停業
・每案補助款:1,000,000 元(定額),補助 10 案為原則
・TAcc+ 培訓輔導資源:提供給獲補助的 10 案
・TAcc+ 培訓輔導資源:擇優提供給未獲補助的 5 案
・計畫期程:6 個月
・補助款比例: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 50 %
・注意事項:諮詢專線將全程進行錄音
1,000,000元
最近一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以證明經常僱用員工數)、適度之財務規劃證明(倘所申請之自籌款部分大於公司實收資本額時)
電話:0800-888-968|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1號3樓
申請期間未明確列出。實際申請方式(如線上入口)未明確列出,頁面僅提供SBIR新案申請入口的通用連結,未特別說明是否適用於此潛力新創研發補助。對象中的「曾獲下列獎勵者」包含多個獎項,已列於擇一條件。
資料來源:https://sbir.org.tw/startup/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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