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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實施要點

教育文化 全台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內容簡介】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出「補助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實施要點」,旨在提供全國國民中小學的弱勢學生多元教育支持。此要點涵蓋多項補助計畫,包括協助教育優先區學校推動親職教育、發展特色及充實設備,並提供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及夜光天使點燈專案,確保經濟弱勢學童下課後有人照顧。此外,也補助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的學生,並推動夏日樂學計畫。針對符合資格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本要點亦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提供政府相對提撥款,以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促進學童身心健康與發展。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民中小學學生,或符合特定資格之兒童及少年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就讀於符合教育優先區指標之國民中小學(指標包含原住民學生比率偏高、低收入戶/隔代教養/單(寄)親家庭/親子年齡差距過大/新住民子女學生比率偏高、國民中學學習弱勢學生比率偏高、中途輟學率偏高、離島或偏遠交通不便);國民小學低收入戶學生;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學生;國民小學原住民學生;經學校召開專案小組會議認定確屬低收入、單親、失親、隔代教養等經濟弱勢家庭國小學童,且下課後確實無人照顧,有影響其身心健康與發展之虞者;因家庭經濟突發困境或社會福利機制無法照顧,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之國民中小學學生;就讀於偏遠地區及弱勢地區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具社會救助法所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且於 2016/01/01 以後出生之兒童及少年;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安置二年以上,由法院指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負責人為監護人之兒童及少年;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兒童及少年
・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推展親職教育活動
・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學校發展教育特色
・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充實學校基本教學設備
・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發展原住民教育文化特色及充實設備器材
・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交通不便地區學校交通車(含租車費、交通費及購置交通車)
・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整修學校綜合球場
・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補助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參加課後照顧服務經費
・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補助經濟弱勢家庭國小學童課後照顧服務
・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補助學生繳交代收代辦費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推動夏日樂學計畫整合式學習方案:補助學校辦理整合式學習方案
・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政府相對提撥款(114年度總計撥出 324,387,750 元)
・申請方式:各項補助多由學校或相關單位(如衛福部)依要點規定辦理,學生或家庭可向所屬學校洽詢

【金額/折扣】

324,387,750元

【聯絡方式】

電話:(04)3706-1800 (署本部)|地址:413415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署本部)

【注意事項】

實際補助項目及金額(如每人/每校補助額度)未在頁面或附件中明確列出,附件主要提供執行成效與總預算資訊。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未明確標示。

資料來源:https://www.k12ea.gov.tw/Tw/PublickInfo/EdufundDetail?filter=588AEF47-226C-4164-95A8-EE5EA941567F&id=aad4467a-ffff-4239-a940-49fdf529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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