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兆豐慈善基金會
・兆豐慈善基金會提供災害、急難救助、清貧醫療救助及喪葬補助,旨在幫助因緊急災難、非常禍害導致生活困頓,或家庭清貧失去謀生能力者。申請者必須透過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學校或大型醫療院所等機構轉介,基金會不接受個人直接申請。申請時需填寫基金會的補助申請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方式寄送至基金會辦理。基金會將依個案狀況核定救助及金額,並可能派員訪視。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須經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學校、大型醫療院所等機構轉介,不接受個人申請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符合急難、災害救助資格:/列冊登記之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因急難、災害致生活困頓者/因遭受突然災害致一時生活發生困難者;符合醫療救助資格:/家庭清寒罹患重病者/需長期治療或因殘障復健在公私立醫院治療者,其醫療費用非其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者;列冊登記之中、低收入戶或家境清寒者死亡而家屬無力料理後事者
・不可申請:喪葬補助:非死者家屬不得申請(無家屬或親屬之單身低收入戶死亡,由社福單位申請者不在此限)
・急難、災害救助:依個案評估核定救助及金額
・清貧醫療救助:依個案評估核定救助及金額
・喪葬補助:依個案評估核定救助及金額
・申請方式:須由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學校、大型醫療院所等機構協助轉介,不接受個人申請。申請者須填寫本會補助申請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併同應繳交文件,以掛號寄至本會。
・重要時間點:核定金額後,本會將通知轉介機構,協助申請人填妥收據正本蓋章寄至本會,本會於取得收據後,將以匯款方式撥付至申請人帳戶。
・注意事項:如申請人所提供資料不完整,將無法受理申請。申請案未獲通過者,所有申請資料恕不退件。本會視需要狀況核定救助及金額,並視申請案件之情狀,如認有需要時,得派員訪視。
本會補助申請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家庭清寒證明書正本(村、里發給)、需要急難救助事實證明文件正本(如火災證明、車禍證明、醫師診斷證明等)、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三個月內)及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死亡診斷證明書正本、葬儀社收據或證明喪葬費用文件正本(惟出殯前可先檢附估價單)
電話:02-2357-8888|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123號14樓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起訖日期。各項救助金額依個案評估核定,文案未列出具體金額上限或範圍。
資料來源:https://www.megacharity.org.tw/Apply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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