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為鼓勵多元化能源發展及推動國內分散式電源布建,提供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設置補助。凡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機關(構)、公私立醫療機構及學校,於國內購置並安裝符合條件的燃料電池發電系統,每1 kW可獲得 50,000 至 70,000 元的補助。申請者需於每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期間,檢附計畫申請書、運轉實證計畫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親送或郵寄至執行機關(構)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機關(構)、公私立醫療機構及學校;限於在國內使用且為補助契約簽訂完成日後購置之新品
・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設置補助:每1 kW補助 50,000 ~ 70,000 元
・一般型計畫補助金額上限:500 kW
・專案型計畫補助金額上限:當年度公告補助預算額度 50 %
・申請方式:親送(須取得執行機關(構)收發戳章)或以郵件(郵戳為憑)向執行機關(構)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