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技術司
・經濟部產業技術司推出「無人機前瞻技術研發與國際商機加速補助計畫」,旨在扶植國內無人機整機及零組件業者,強化自主研發能量與關鍵技術能力。本計畫鼓勵業者投入整機系統整合或飛導控、酬載、通訊、動力等核心關鍵技術開發,並透過實機驗證搶占海外市場商機。符合資格的國內企業可申請,最高可獲計畫總經費 50 %的補助,採批次收件與審查,擇優核定。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我國無人機整機及其零組件業者(可由單一企業或多家企業聯合申請);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公司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不可申請:不得為陸資來臺投資事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司之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認定);申請廠商之產品(含關鍵零組件)產地、設計來源等不得為中國大陸,並同意簽署非紅供應鏈確認聲明書;最近三年因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
・計畫全程總經費補助:上限 50 %
・加碼補助:上限 30 %(加碼後補助比例仍不得超過 50 %)
・補助科目:投入創新或研究發展人員之人事費、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設備使用費及維護費、無形資產引進費、委託研究費、驗證費、專利申請費、國內差旅費
・申請方式:可親送或郵寄(掛號郵寄者以交郵當日郵戳為憑;親送或其他遞送方式須於公告截止日當日下午5時前送達),申請須知可由 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網頁(https://aiip.tdp.org.tw/)下載取得,或逕洽受理單位索取
・重要時間點:計畫開始日經審核同意可回溯至 2026/04/01 起算,但不晚於計畫核定後 2 個月內;計畫時程以不超過 24 個月為原則;審查作業時程自申請收件起至審查完成函復結果,以 4 個月為原則(必要時得延長 1 個月,不含申請企業補件、修改或陳述意見、撰寫計畫書、辦理複審會議以及處理審查迴避事宜之時程)
・注意事項:本計畫採批次收件、批次審查,依最終評核結果及推薦順序,擇優對象予以補助;本計畫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未來預算如經刪減或凍結等,本部保留終止或變更本計畫之權利;申請廠商應提出員工加薪規劃,執行期間投入計畫之人員平均加薪幅度,應高於計畫執行前三年之平均值;經審查推薦後,將額外加碼上限 30 %補助款(加碼後補助比例仍不得超過 50 %),惟計畫不得無故展延,未如期完成者將以現況結案,補助款依比例繳回;已受理審查之計畫,若當年度預算用畢,得由申請公司撤件或於審查通過後,延至次年度簽約執行;計畫係全程審查,通過之計畫 1 次全程簽約,本部委託之機構將依約分期撥付補助款予受補助者;屬聯盟型計畫依核准計畫進行之研發行為,如涉及公平交易法所稱之聯合行為,主導公司應依規定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請許可;聯盟型計畫成員間應簽訂「合作契約書」,並由全體參與單位高階主管成立管理委員會,協調處理有關整合及各單位間權利義務與爭議等事宜;全程計畫補助款依政府會計年度編列預算支應,若因年度預算被刪除等不可歸責之因素,得調整補助金額或為其他處置,執行單位不得異議,且不得對本部或本部委託之機構提出損害賠償或其他任何請求,惟可提出終止契約之申請,並經審查同意後終止契約
2026/02/06 ~ 2026/03/31
計畫申請表及申請公司基本資料表、最近3年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聯盟公司需提供近1年會計師簽證查核報告書)、計畫書、非紅供應鏈確認聲明書
電話:(02)2341-2314分機2213|地址:臺北市中正區10075重慶南路2段51號永豐餘大樓7樓
活動期間的開始日是回溯且不晚於核定後 2 個月內,結束日是「不超過 24 個月」,沒有明確的固定期間。文案未列出服務時間。
資料來源: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2&menu_id=41&news_id=12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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