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
・經濟部能源署為推動節約能源,鼓勵產業進行廢熱與廢冷回收技術的研究與應用發展,特設此專案。本補助旨在協助業者購置廢熱與廢冷回收相關全新設備,以提升整體能源使用效率,並帶動國內產業的再生利用。凡契約用電容量超過 100 瓩且依法設立登記的法人皆可申請。補助金額最高可達設備購置成本的 1/3,上限為 5,000,000 元。申請單位需依能源署每年公告的受理期間,備妥相關文件函送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契約用電容量超過 100 瓩;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
・廢熱與廢冷回收技術示範應用專案補助:補助金額不得逾設備購置成本之 1/3,並以 5,000,000 元為上限
・申請方式:函送本署提出申請
5,000,000元
由本署每年公告受理期間辦理
申請書、切結書、電費單據影本或其他契約用電容量證明文件、計畫書
電話:02-2775-7727 (張技士寰生), 06-363-6791 (蔡岳峰先生)|地址:104100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申請期間每年公告,頁面未提供具體日期。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為聯絡窗口,非協辦單位。
資料來源:https://www.moeaea.gov.tw/ECW/populace/content/Content.aspx?menu_id=8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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