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提供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旨在減輕家庭負擔,協助經確診的發展遲緩兒童接受必要的療育服務。這項補助的對象是發展遲緩兒童的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可向兒童戶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申請。補助金額依家庭經濟狀況而異,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可獲 6,000 元,非低收入戶則為每月最高 3,000 元。具體的申請時間、受理單位及核撥方式等細節,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訂定。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兒童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院確診為發展遲緩;兒童須接受療育;兒童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向兒童戶籍所在地申請
・早期療育費用補助: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6,000 元
・早期療育費用補助:非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3,000 元
・申請方式:向兒童戶籍所在地申請
・注意事項:申請時間、受理申請單位、補助款之核撥及申請案件之核准與否等,由地方政府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