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局自 2011/04/01 起實施「全民健康保險安寧共同照護試辦方案」,旨在為住院中的重症末期病人提供安寧療護服務。即使病人無法入住安寧病房,仍可由原醫療團隊照會同院的安寧共照團隊,於一般病床旁獲得適宜的安寧照護。服務內容包括安寧照護醫師帶領團隊提供病床邊訪視,每週至少 1 次,以緩解身心靈痛苦,提升生活品質,並協助家屬度過哀傷期。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住院中之重症末期病人;有安寧療護服務之需求;無法入住安寧病床時
・安寧共同照護服務:由安寧照護醫師帶領相關照護團隊提供病患病床邊之訪視服務,每週至少提供 1 次服務,若因病情需要需多次訪視亦含在內
・注意事項:區域級以上醫院需獨立聘有專任安寧護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