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鼓勵雇主僱用中高齡及高齡勞工,並協助中高齡及高齡失業勞工再就業,推出多項獎勵與補助。雇主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的 45 歲以上失業勞工,每月可獲 1.3 萬元至 1.5 萬元僱用獎助,最長 12 個月。此外,雇主繼續僱用屆齡 65 歲的在職勞工,最長可獲 18 個月、每月 1.3 萬元至 1.5 萬元的繼續僱用補助。針對 45 歲以上失業勞工,若經推介至旅宿、餐飲、航空站地勤等缺工產業專案職缺就業,每月可領 1 萬元就業獎勵,特定地區再加碼最高 3,000 元,最長 12 個月。相關資訊可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客服專線。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雇主僱用獎助**;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僱用失業期間連續達 30 日以上之(中)高齡者;**雇主繼續僱用補助**;繼續僱用原事業單位內屆齡 65 歲的在職勞工;繼續僱用期間滿 6 個月;**勞工專案缺工就業獎勵**;滿 45 歲(含)以上之失業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至旅宿業、餐飲業與航空站地勤業等 3 大疫後缺工產業的專案職缺就業
・雇主僱用獎助(僱用中高齡者):每僱用 1 名每月 13,000 元,最長 12 個月
・雇主僱用獎助(僱用高齡者):每僱用 1 名每月 15,000 元,最長 12 個月
・雇主繼續僱用補助:自僱用第 1 個月起,每人每月 13,000 元,一次發給 6 個月
・雇主繼續僱用補助:第 7 個月起,每人每月 15,000 元,按季核發 12 個月
・勞工專案缺工就業獎勵:每人每月 10,000 元,最長 12 個月
・勞工專案缺工就業獎勵(特定地區加碼):每月再加碼最高 3,000 元
・申請方式:可洽詢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 0800-777-888
・注意事項:雇主可至「台灣就業通」刊登求才職缺;45 歲以上失業勞工可踴躍投入旅宿業、餐飲業及航空站地勤業等專案缺工職缺
最高15,000元
電話:0800-777-888|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 30 分,下午 1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
資料來源: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31&s=4430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