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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新增認定直轄市、縣(市)依社會救助法列冊輔導之街友為特定對象

財經金融 全台

【主辦單位】

勞動部

【內容簡介】

・勞動部於 2024/12/17 公告,將直轄市、縣(市)依社會救助法列冊輔導的街友認定為就業服務法所稱的特定對象。這項認定讓有就業意願與需求的街友,可至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尋求協助,運用多項就業促進措施,以提升職能並達成經濟自立。這些措施包含求職面試整備服務(如面試服裝、儀容、交通、餐食補助)、免費職業訓練及生活津貼(每月按基本工資 60% 發給)、求職交通補助金、臨時工作津貼、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以及技術士技能檢定費用補助。此外,雇主若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的列冊街友,連續僱用滿 30 日,每月可申請 11,000 元的僱用獎助,最長可領 12 個月,鼓勵企業共同協助街友重返職場。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直轄市、縣(市)依社會救助法列冊輔導之街友,且有就業意願與需求;雇主僱用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之列冊輔導之街友,且連續僱用滿 30 日
・求職面試整備服務:協助購置面試服裝、修整儀容、交通、餐食補助
・職業訓練:免費參訓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每月按基本工資之 60% 發給
・個別化就業服務:媒合工作機會
・求職交通補助金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津貼
・臨時工作津貼
・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協助提升職場適應能力
・技術士技能檢定費用補助:補助相關費用
・雇主僱用獎助(按月計酬):每人每月發給 11,000 元,最長可領 12 個月
・雇主僱用獎助(非按月計酬):每人每小時發給 60 元,每月最高發給 11,000 元,最長可領 12 個月
・申請方式:可至所在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或上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s://www.taiwanjobs.gov.tw)查詢,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 0800-777-888 諮詢

【金額/折扣】

最高11,000元

【聯絡方式】

電話:02-8995-6000

資料來源: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77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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