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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勞動部勞動新制五大面向福利措施

綜合津貼 全台

【主辦單位】

勞動部

【內容簡介】

・勞動部自 2026 年起實施一系列勞動新制與福利措施,涵蓋薪資保障、家庭照顧、勞工權益、職災預防及人才招募五大面向。主要措施包括將每月最低工資調升至 29,500 元、每小時 196 元,預計約 247 萬名勞工受惠。在家庭照顧方面,育嬰留職停薪可彈性以日申請,雙親合計最多 60 日,並提供 6 個月內 8 成薪資補貼;小微型企業若支持員工育嬰留停,每日可獲 1,000 元獎勵金。此外,本國籍女性勞工(含外籍配偶)於 2026/01/01 後生育,每胎可領取合計 10 萬元生育補助。勞工權益方面,強化病假保障,並擴大勞工法律扶助範圍,延長經濟弱勢勞工生活費用扶助期間。職災預防則推動重大職災資訊透明化、提供職災勞工及其家屬法律協助,並擴大職業傷病診治及重建服務網絡。為解決缺工問題,攬才專法升級,簡化外國專業人才及僑外生來臺工作許可,並推出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鼓勵企業加薪本國勞工以增加移工名額。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中華民國勞工;僱用員工未滿 30 人的小微型事業單位;本國籍女性勞工(含與本國國民結婚之外國籍配偶),且於 2026/01/01 以後生育者;勞工於勞資爭議發生後,年滿 45 歲(含)以上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職災勞工及其家屬;副學士(含)以上應屆畢業僑外生;世界大學排名前 1,500 名的外國籍畢業生;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及特定專業人才之外國籍配偶;製造業雇主;旅宿業及商港碼頭業雇主
・不可申請:職災案件非致重傷或死亡者(針對免除資力審查)
・最低工資調漲:每月最低工資調升為 29,500 元,每小時最低工資調升為 196 元
・育嬰留職停薪彈性化:勞工可有 30 日額度以「日」為單位申請,雙親合計可請 60 日
・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在 6 個月內,仍有 8 成薪資補貼
・家庭照顧假與事假彈性化:得以「小時」為單位請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小微型企業育嬰留停獎勵金:每受僱者 1 人申請 1 日育嬰留停,政府提供 1,000 元獎勵金
・加給生育補助:每胎合計 100,000 元(含社會保險生育給付),雙生以上按比例增給
・病假權益保障:勞工 1 年內請病假未超過 10 日,雇主不得給予不利處分
・擴大勞工法律扶助範圍:將經勞動主管機關調解成立後雇主未履行調解內容、勞工作為反訴被告之爭議納入訴訟扶助範圍
・經濟弱勢勞工必要生活費用扶助期間延長:年滿 45 歲(含)以上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扶助期間由最長 180 日調整為最長 270 日
・職災勞工及其家屬法律協助方案:提供職災檢查初步分析表、免費律師諮詢、律師陪同和解/調解/訴訟、移工全程通譯服務
・職災法律扶助資力審查免除:因職災致重傷或死亡之勞工及其家屬免除資力審查程序
・擴大民、刑事訴訟費用扶助:擴大將刑事偵查程序中之必要費用(如鑑定費、通譯費等)納入扶助範圍,並提升民事訴訟費用扶助金額
・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新增:新增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奇美醫院,總計 19 家
・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新增:新增聯新國際醫院、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總計 39 家
・僑外生工作許可簡化:副學士(含)以上應屆畢業僑外生於延期居留 2 年期間,在臺工作免申請工作許可
・外國大學優秀畢業生工作許可簡化:世界大學排名前 1,500 名外國籍畢業生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免 2 年工作經驗;世界大學排名前 200 名外國籍畢業生可直接向勞動部申請個人工作許可
・高階人才配偶工作許可簡化: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及特定專業人才之外國籍配偶,得逕向勞動部申請個人工作許可
・製造業加薪本勞增加移工名額:每替 1 位本國勞工加薪 2,000 元,可多聘 1 名移工,名額可達勞保投保人數 10 %,核配比率上限由原 40 %可提升至 45 %
・製造業放寬外國技術人力留用上限:核配比率從 25 %放寬可 100 %全數留用
・旅宿業及商港碼頭業引進外國技術人力:每替本國勞工加薪 2,000 元,可海外引進外國技術人力 1 名,名額可達勞保投保人數 10 %
・申請方式:小微型企業獎勵金由勞保局逕撥,少數無法逕撥者雇主可檢附資料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繼續加保可由被保險人本人或委託投保單位以線上或書面方式申辦,被保險人另可透過行動電話認證線上申辦;加給生育補助與勞保生育給付合併發給,不須另提申請,未符勞保或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請領條件者,生育後 5 年內向勞保局申請;職災勞工及其家屬法律協助方案透過全國 22 個地方政府勞政主管機關之職災專業服務人員提供服務
・重要時間點:小微型企業獎勵金、加給生育補助依預算法規定,須待立法院預算審議完成,始得執行及撥款;勞工生育補助要點於 2025/12/02 發布;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辦理勞資爭議調解法律扶助實施要點定於 2026/01/01 正式施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一條規定外國人申請許可及管理辦法已於 2025/12/26 訂定
・注意事項: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新制適用於日正常工時 8 小時、週工時 40 小時之勞工;製造業加薪本勞增加移工名額中,移工、外國技術人力及外國專業人才合計仍不得超過總員工 50 %;旅宿業及商港碼頭業引進外國技術人力中,技術人力 3 年工作期滿續聘需幫本國勞工再次加薪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元

【期間】

2026/01/01(無公告截止)

【聯絡方式】

電話:02-8995-6866|地址: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資料來源: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87257/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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