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港局
・交通部航港局提供離島地區居民海運票價補貼,凡設籍於金門、連江、澎湖、屏東琉球鄉、臺東綠島及蘭嶼等離島地區的居民,搭乘往返臺灣本島與設籍離島間的國內固定海運航線客船,可向當地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票價補貼。補貼額度為全額票價的 30 %,若原有航線補貼額度高於 30 % 則可維持原額。申請時需憑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於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屏東縣琉球鄉、臺東縣綠島鄉及蘭嶼鄉之居民;搭乘國內固定海運航線客船往返於臺灣本島與其設籍之離島間者
・海運票價補貼:全額票價之 30 %
・海運票價補貼(原有航線):維持原有補貼額度(若高於 30 %)
・申請方式:向設籍地之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國民身分證正本、戶口名簿正本
電話:(02)8978-2900|地址:106248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文案未列出個人申請的明確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