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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安寧居家療護

醫療健康 全台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內容簡介】

・全民健康保險提供安寧居家療護服務,旨在照護末期病人,使其在不需住院的情況下,仍能獲得專業的醫療與照護。服務對象包含末期癌症病人、末期運動神經元疾病人,以及其他多種重症末期患者,如失智症、心臟衰竭、慢性肝病等,但前提是病情不需住院且已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或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服務內容涵蓋症狀控制、身體照護、心理社會及靈性宗教諮詢、善終準備與哀傷輔導等。符合健保重大傷病資格的病人可免除部分負擔,但需自行負擔訪視人員的交通費。申請人可向承辦安寧居家療護的醫事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經醫師診斷或轉介為末期癌症病人、末期運動神經元疾病人,或符合8類重症末期患者(失智症、其他大腦變質、心臟衰竭、慢性氣道阻塞、肺部其他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急性腎衰竭、慢性腎衰竭),或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末期衰弱老人、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所列臨床條件者、罕見疾病或其他預估生命受限者;目前病情不需住院治療,但有安寧居家療護服務需求;已簽署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或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
・症狀控制:含疼痛、呼吸困難、噁心、嘔吐、腸阻塞腹脹、意識混亂等常見末期症狀處置
・病人之身體照護:含止痛藥匣、尿管、胃管、氣切管或其他留置管定期更換,指導家屬褥瘡傷口換藥、留置管/造廔口/人工血管護理、口腔護理、灌食調理進食、洗頭/洗澡/會陰沖洗、灌腸、更換尿袋/點滴瓶、抽痰/扣背排痰/噴霧治療技巧、淋巴水腫及皮膚按摩、肢體活動及翻身擺位、避免壓瘡等護理照顧技巧,並指導家庭安全設備
・病人與家屬心理社會諮詢與照護
・病人與家屬靈性宗教需求之照護
・善終準備
・病人善終後家屬之哀傷輔導與後續追蹤
・代取藥、代採檢體及送檢
・轉介協助及安排住院療護後送服務(當病人需入院接受照護時)
・醫療費用: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者,免除部分負擔
・訪視人員交通費:由病家自行負擔
・訪視次數:醫師訪視每週以 1 次為原則,護理人員訪視每週以 2 次為原則,社會工作人員訪視每週以 1 次為原則(病情顯著變化者可增加次數)
・申請方式:洽詢承辦安寧居家療護之醫事服務機構
・注意事項:承辦安寧居家療護之機構應於非上班時間提供緊急電話聯繫服務

【應備文件】

安寧居家療護收案申請書 (依收案條件1-5、6-10、11-14適用版本擇一)、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或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訪視記錄 (若病情顯著變化需增加訪視次數時)

【聯絡方式】

電話:健保諮詢服務專線 0800-030-598 或 4128-678(不加區域碼),手機改撥 02-4128-678|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 12:30、13:30 ~ 17:30

【注意事項】

本頁面為健保署安寧居家照護的介紹頁,詳細的服務對象、項目及費用規定主要來自附件中的「安寧居家療護病人權利說明書」及「安寧居家療護收案申請書」。本服務為常態性醫療照護,無明確申請或活動期間。

資料來源:https://www.nhi.gov.tw/ch/np-28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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