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為鼓勵優秀國際學生就讀,特別針對申請英文學程碩士班及博士班的全時外籍研究生提供獎學金。此獎學金包含學雜費減免,並依學位層級提供每月生活費,碩士生每月最高可領 12,000 元,博士生每月最高可領 18,000 元。獎學金初期核發 1 年,後續續領資格將依學業及研究表現進行審核。申請者需透過學校的線上入學申請系統提交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國外大學學士或碩士學歷之外籍生;申請就讀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英文學程研究所;需為全時學生;畢(肄)業學校應為已列入教育部參考名冊者,或為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教育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若前學歷在大陸地區取得,其學校須屬教育部大陸地區高等學校認可名冊所列;若前學歷在大陸地區取得,其修業期限須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 7 條最低門檻;持學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 32 個月;持碩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 8 個月;需提供語言檢定考試證書(符合各系所要求,或符合豁免條件);需提交財力證明承諾書;若未獲全額或部分獎學金,需提供最近 6 個月內開立之英文銀行財力證明,顯示可動用現金餘額至少 4,000 美元;財力證明僅接受以申請者本人或其父母名義開立的銀行帳戶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具學士學位以上者,得申請入學本校碩士班;具碩士學位以上者,得申請入學本校博士班
・不可申請:無國籍者;前學歷在大陸地區取得者,若有「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 9 條所列不予採認情形;申請中文學程者
・碩士學程全額獎學金:每月 12,000 元,免學雜費
・碩士學程部分獎學金:每月 9,000 元,免學雜費
・博士學程全額獎學金:每月 18,000 元,免學雜費
・博士學程部分獎學金:每月 12,500 元,免學雜費
・獎學金為期 1 年,續領資格依學業及研究表現而定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請登入本校線上入學申請系統
・2026/05/27 下午 2 點:預錄取名單及臺科大獎學金初步結果公告;2026/05/27 ~ 2026/06/04 中午 12 點:線上回覆就讀意願;2026/06/24 下午 2 點:最終錄取及獎學金結果公告;2026/08/20:健康檢查報告繳交截止日;2026/10/02:最終現場註冊截止日;申請費用為每系所 30 美元或 1,000 元新台幣,一經繳交概不退還;申請者需自行確認推薦人於期限內完成線上推薦程序;國際匯款作業繁複,請儘速繳款,避免在繳款截止前一周繳費;逾期未回覆就讀意願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未於期限內上傳所需財力證明或文件不符規定者,視同自動放棄入學資格;逾期未註冊者視為自願放棄入學資格;獎學金保留與否應經過國際處個案審查
最高18,000元
2026/01/01 ~ 2026/03/11
照片:最近 6 個月內脫帽半身正面之彩色大頭照、護照:若無護照,可上傳其他英文身分證件以核對姓名、畢業證書正本:若為應屆畢業生,可上傳當學期英文版在學證明;若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須一併上傳經學校或公證人驗證之英文版畢業證書;若在大陸地區取得學歷,須一併上傳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明)書、英文成績單正本、語言測驗證書:依各系所要求提供,或符合豁免條件者免附、財力證明承諾書、各系所要求之其他文件、若未獲全額或部分獎學金,需上傳財力證明及財力證明補充說明、若財力證明為父母名義的帳戶,需上傳財力證明、財力證明補充說明及父母親簽署的贊助信、其他國籍證明文件(若符合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二條第二項或第三條之規定者,包含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許可證書、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未設戶籍具結書、其他證明文件)
電話:+886-2-27333141|地址:No. 43, Sec. 4, Keelung Rd., Da'an Dist., Taipei City 106335, Taiwan (R.O.C.)
頁面主要內容為學校歷史,福利資訊主要來自附件。聯絡電話和地址為學校總機和總地址,非獎學金專屬。申請期間僅列出線上申請期限,未明確說明活動期間。
資料來源:https://www.ntust.edu.tw/p/412-1000-95.php?Lang=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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