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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居住生活 全台 期限 2026-12-31

【主辦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內容簡介】

・115年度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提供符合資格的家庭或個人每月租金補助,金額依租賃房屋所在地、家庭成員組成及所得狀況分為三級,並針對單身青年、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經濟或社會弱勢等對象提供加碼倍數。申請人需為實際居住的承租人,且家庭成員的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須低於各縣市規定門檻。本補貼採線上、郵寄或書面方式受理申請,申請期間為 2026/01/01 至 2026/12/31。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家庭成員之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應低於以下金額:臺北市 61,137 元、新北市 50,700 元、桃園市 50,304 元、臺中市 48,231 元、臺南市 46,545 元、高雄市 48,120 元、金門縣、連江縣 43,023 元、其餘縣市 46,545 元;租賃房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符合補貼金額表的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條件;申請人為實際居住之承租人;租賃契約起租日不得超過 2026/12/31;申請人確已知悉租賃契約之出租人或租賃房屋所有權人不得為承租人之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符合第一級條件:家庭成員 2 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低收入戶身分者;或家庭成員 3 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中低收入戶身分者;符合第二級條件:非屬第一級及第三級條件者;符合第三級條件:家庭成員 1 人且未滿 40 歲,且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
・不可申請:家庭成員持有自有房屋;租賃契約消滅或出租人死亡,未依規定辦理;租賃契約消滅,未再租賃房屋;申報資料有虛偽或不實情事;家庭成員重複接受二種以上住宅相關協助(同為本專案計畫租金補貼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租賃契約之出租人或租賃房屋所有權人為承租人之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受補貼者死亡、入監服刑、管收或勒戒,未經變更受補貼者;喪失我國國籍,或出境滿 2 年未入境,經戶政機關辦理遷出登記;同一租賃契約重複接受二種以上住宅相關協助(同為本專案計畫租金補貼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遷居至其他直轄市、縣(市)另行租賃房屋未依規定辦理;受補貼者以書面提出自願放棄租金補貼;已接受政府二種以上住宅補貼或補助之情事;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承租戶轉為本專案計畫租金補貼戶者,原享有之包租代管租金補助將自接受本專案計畫租金補貼之日起停止核給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一級):臺北市 8,0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一級):新北市(三重區、土城區、中和區、永和區、汐止區、板橋區、新店區、新莊區、蘆洲區、八里區、三峽區、五股區、林口區、泰山區、淡水區、深坑區、樹林區、鶯歌區)5,0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一級):新北市(三芝區、平溪區、石門區、石碇區、坪林區、金山區、烏來區、貢寮區、瑞芳區、萬里區、雙溪區)3,6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一級):新竹縣、新竹市 5,0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一級):桃園市 5,0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一級):臺中市(中區、北區、北屯區、西區、西屯區、東區、南區、南屯區、大里區、大雅區、潭子區、龍井區、豐原區、大甲區、太平區、沙鹿區、烏日區)5,0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一級):臺中市(東勢區、神岡區、大安區、大肚區、外埔區、石岡區、后里區、和平區、梧棲區、清水區、新社區、霧峰區)3,6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一級):臺南市(中西區、北區、安平區、東區、南區、永康區、善化區、新市區、安南區、仁德區、安定區、西港區、佳里區、柳營區、麻豆區、新化區、新營區、歸仁區、鹽水區)4,0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一級):臺南市(下營區、將軍區、學甲區、關廟區、七股區、大內區、山上區、六甲區、北門區、左鎮區、玉井區、白河區、官田區、東山區、南化區、後壁區、楠西區、龍崎區)3,6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一級):高雄市(小港區、旗津區、大社區、大寮區、大樹區、仁武區、岡山區、林園區、梓官區、鳥松區、茄萣區、湖內區、路竹區、旗山區、鳳山區、橋頭區、燕巢區、三民區、左營區、前金區、前鎮區、苓雅區、新興區、楠梓區、鼓山區、鹽埕區、永安區、阿蓮區、美濃區、彌陀區)4,0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一級):高雄市(內門區、六龜區、田寮區、甲仙區、杉林區、那瑪夏區、茂林區、桃源區)3,6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一級):宜蘭縣、嘉義市、基隆市、臺東縣、花蓮縣、金門縣、澎湖縣、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嘉義縣、屏東縣、連江縣 3,6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二級):臺北市 5,0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二級):新北市(三重區、土城區、中和區、永和區、汐止區、板橋區、新店區、新莊區、蘆洲區、八里區、三峽區、五股區、林口區、泰山區、淡水區、深坑區、樹林區、鶯歌區)4,0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二級):新北市(三芝區、平溪區、石門區、石碇區、坪林區、金山區、烏來區、貢寮區、瑞芳區、萬里區、雙溪區)3,2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二級):新竹縣、新竹市 4,0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二級):桃園市 4,0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二級):臺中市(中區、北區、北屯區、西區、西屯區、東區、南區、南屯區、大里區、大雅區、潭子區、龍井區、豐原區、大甲區、太平區、沙鹿區、烏日區)4,0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二級):臺中市(東勢區、神岡區、大安區、大肚區、外埔區、石岡區、后里區、和平區、梧棲區、清水區、新社區、霧峰區)3,2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二級):臺南市(中西區、北區、安平區、東區、南區、永康區、善化區、新市區、安南區、仁德區、安定區、西港區、佳里區、柳營區、麻豆區、新化區、新營區、歸仁區、鹽水區)3,6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二級):臺南市(下營區、將軍區、學甲區、關廟區、七股區、大內區、山上區、六甲區、北門區、左鎮區、玉井區、白河區、官田區、東山區、南化區、後壁區、楠西區、龍崎區)3,2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二級):高雄市(小港區、旗津區、大社區、大寮區、大樹區、仁武區、岡山區、林園區、梓官區、鳥松區、茄萣區、湖內區、路竹區、旗山區、鳳山區、橋頭區、燕巢區、三民區、左營區、前金區、前鎮區、苓雅區、新興區、楠梓區、鼓山區、鹽埕區、永安區、阿蓮區、美濃區、彌陀區)3,6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二級):高雄市(內門區、六龜區、田寮區、甲仙區、杉林區、那瑪夏區、茂林區、桃源區)3,2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二級):宜蘭縣、嘉義市、基隆市、臺東縣、花蓮縣、金門縣、澎湖縣、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嘉義縣、屏東縣、連江縣 3,2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三級):臺北市 3,0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三級):新北市(三重區、土城區、中和區、永和區、汐止區、板橋區、新店區、新莊區、蘆洲區、八里區、三峽區、五股區、林口區、泰山區、淡水區、深坑區、樹林區、鶯歌區)2,4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三級):新北市(三芝區、平溪區、石門區、石碇區、坪林區、金山區、烏來區、貢寮區、瑞芳區、萬里區、雙溪區)2,0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三級):新竹縣、新竹市 2,4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三級):桃園市 2,4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三級):臺中市(中區、北區、北屯區、西區、西屯區、東區、南區、南屯區、大里區、大雅區、潭子區、龍井區、豐原區、大甲區、太平區、沙鹿區、烏日區)2,4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三級):臺中市(東勢區、神岡區、大安區、大肚區、外埔區、石岡區、后里區、和平區、梧棲區、清水區、新社區、霧峰區)2,0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三級):臺南市(中西區、北區、安平區、東區、南區、永康區、善化區、新市區、安南區、仁德區、安定區、西港區、佳里區、柳營區、麻豆區、新化區、新營區、歸仁區、鹽水區)2,2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三級):臺南市(下營區、將軍區、學甲區、關廟區、七股區、大內區、山上區、六甲區、北門區、左鎮區、玉井區、白河區、官田區、東山區、南化區、後壁區、楠西區、龍崎區)2,0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三級):高雄市(小港區、旗津區、大社區、大寮區、大樹區、仁武區、岡山區、林園區、梓官區、鳥松區、茄萣區、湖內區、路竹區、旗山區、鳳山區、橋頭區、燕巢區、三民區、左營區、前金區、前鎮區、苓雅區、新興區、楠梓區、鼓山區、鹽埕區、永安區、阿蓮區、美濃區、彌陀區)2,2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三級):高雄市(內門區、六龜區、田寮區、甲仙區、杉林區、那瑪夏區、茂林區、桃源區)2,000 元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三級):宜蘭縣、嘉義市、基隆市、臺東縣、花蓮縣、金門縣、澎湖縣、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嘉義縣、屏東縣、連江縣 2,000 元
・單身青年(成年未達 40 歲)加碼:補貼金額上限 1.2 倍
・新婚家庭(申請日前 2 年內結婚者)加碼:補貼金額上限 1.3 倍
・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加碼:1 人 1.4 倍,2 人 1.6 倍,3 人 1.8 倍
・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加碼:逾 3 名者,每增生育 1 名未成年子女,補貼金額加碼倍數增加 0.2 倍
・經濟弱勢加碼:補貼金額上限 1.4 倍
・社會弱勢加碼:補貼金額上限 1.2 倍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郵寄受理、書面受理
・重要時間點:116 年度須重新申請及審核
・注意事項: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仍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若有不符將停止補貼並追繳溢領金額;本補貼具隨時查核機制

【金額/折扣】

最高8,000元

【期間】

2026/01/01 ~ 2026/12/31

【應備文件】

租金補貼申請書、租賃契約影本、申請人金融帳戶資料、指定人金融帳戶資料(若申請人金融帳戶無法使用)、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公文影本、醫療院所或衛生單位之證明文件影本(育有胎兒者,需有準媽媽姓名頁及產檢紀錄表頁)、社政主管機關出具之證明(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 25 歲者)、曾經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證明(如保護令影本、判決書影本、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出具之證明文件;以警察處理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報案單、政府立案之醫療院所開立之驗傷診斷證明書證明者,應同時出具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轉介證明單(函)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醫療院所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受災 1 年內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影本(災民)、經社政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影本(遊民)、經社政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影本(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

【聯絡方式】

服務時間:線上申請為 2026/01/01 上午 9 點至 2026/12/31 下午 5 點止

【注意事項】

文案未提供聯絡電話及地址。所得審查基準日:115 年 6 月 30 日前以 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115 年 7 月 1 日後以 114 年度綜合所得稅。

資料來源:https://pip.moi.gov.tw/Upload/HouSubsidy/File2/115Y_01_%E7%A7%9F%E9%87%91%E8%A3%9C%E8%B2%BC%E7%94%B3%E8%AB%8B%E6%9B%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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