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鼓勵中小企業因應數位轉型趨勢,特別推出「數位轉型與商模創新」主題式聯盟補助計畫。此計畫旨在扶植中小企業籌組研發聯盟,共同開發數位轉型跨域整合應用技術或提升平台經濟創新服務與商模發展能量。申請對象須為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的 3 家(含)以上公司組成的聯盟,其中至少 60 %為中小企業。補助項目分為 Phase 2 和 Phase 2+ 階段,依成員家數提供最高 5,000 萬元或 2,500 萬元的補助,總補助經費上限為總申請經費的 50 %。申請採線上作業,需提交計畫申請表、構想簡報或計畫書等文件,並經過兩階段審查。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符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公告「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由 3 家(含)以上公司共同提出符合公告主題之聯盟型計畫;由 1 家中小企業擔任提案主導廠商;計畫成員達 60 %(含)以上須為中小企業;本計畫執行場所應於我國行政管轄區域內
・不可申請:計畫成員皆不得為陸資投資事業;任一中小企業成員以參與 1 項研發聯盟計畫為原則;已開發完成之技術或產品者;不得以相同或類似計畫重複申請政府其他計畫補助
・Phase 2 階段補助:全程補助金額以成員家數乘以 1,000 萬元為上限,且最高不超過 5,000 萬元,每家廠商補助款上限依計畫期程按執行月數依比例遞減。撥付補助款原則每年不超過成員家數乘以 500 萬元
・Phase 2+ 階段補助:全程補助金額以成員家數乘以 500 萬元為上限,且最高不超過 2,500 萬元,每家廠商補助款上限依計畫期程按執行月數依比例遞減
・總補助經費上限:不得超過總申請經費之 50 %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請至 SBIR 網站下載電子檔案參考
・重要時間點:2020/12/04 舉辦主題式聯盟計畫說明會
・本計畫屬性區分「前瞻科際整合」及「終端服務共創」兩種類型;本計畫僅得提案申請「研究開發/細部計畫」(Phase 2),結案後方得再行申請「加值應用」(Phase 2+)計畫;本計畫總補助經費上限不得超過總申請經費之 50 %,其餘計畫所需經費由申請廠商自行籌措;本計畫採取「構想審查」及「計畫審查」兩階段審查;本計畫參與之研發人員須為公司正式員工(具有該公司勞保身分者);本計畫辦公室與審查委員及相關人員均已簽署保密協定,遵守保密及利益迴避原則;本計畫所有參與廠商應預先協訂明列自籌款之分攤比例及金額,作為契約之附件,並負連帶給付責任;補助款撥付提案主導廠商代表簽約,任一參與廠商若於執行期間中途退出時,其他繼續參與廠商應依比例分攤退出者之自籌款;本計畫公告徵案僅適用於新進行之研發聯盟計畫;計畫經審查核定補助之提案單位,如經發現其違反簽約計畫承諾書之情形者,或是通過審查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不符者,將撤銷其補助資格
最高5,000萬元
即日起至 2020/12/25
計畫申請表、構想簡報或計畫書內容、公司及負責人印章(線上申請使用工商憑證者免加蓋)、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公司負責人、計畫主持人、計畫聯絡人與會計、研究開發人員及顧問)、委外單位之正式合約及計畫書(若有編列轉委託單位者,應載明計畫執行期間、內容、查核指標及經費使用編列)、自籌款之分攤比例及金額協訂(作為契約之附件)、研發人員勞保身分證明文件(公司正式員工,若公司人數為 5 人(不含)以下可檢附就業保險等相關證明文件;若未具參加勞工保險投保資格者須檢附職業災害保險投保等相關證明文件)
電話:0800-888-968|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1號3樓
此福利的申請期間為 2020 年,已過期。
資料來源:https://www.sbir.org.tw/news/news_content?id=9306&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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