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教育部提供公費留學考試,旨在補助中華民國國民赴國外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此計畫分為一般公費、勵學優秀、原住民、身心障礙及赴新南向國家等類別,提供學費及生活費補助。學費依學群類別,理工類最長 3 年最高 90,000 美元,人文類最長 4 年最高 120,000 美元。生活費依留學國家、城市及身分類別,每年介於 12,000 至 31,250 美元。申請者須具備特定學歷、語言能力,並通過筆試及面試。報名採線上方式,並需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 45 歲以下(民國 69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女性報考者如曾有生育事實,每胎得延後年齡限制 2 年;於教育部核發出國留學同意函前未獲博士學位;未曾獲得我國政府預算所提供之留學獎助金,或曾獲得我國政府預算所提供之留學獎助金累計未滿 4 年且已完成返國服務義務;具備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國內高等考試及格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學歷;或無學士學位或專科學歷但碩士班在學者;或國內大專校院在校生能提具大學在學期間 1 至 3 年級全學年成績證明文件者;或具境外學歷者依相關辦法辦理;應提出符合標準之擬留學國語文能力證明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報考一般公費留學;報考勵學優秀公費留學,並持有 114 年有效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報考原住民公費留學,並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級以上合格證書;報考身心障礙公費留學,並依「114 年公費留學考試身心障礙考生留學國語文能力注意事項」辦理外國語文能力證明;報考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留學
・不可申請:曾領取本獎學金,有應償還公費情事者,未償還前或已償還未滿 4 年者;曾領取本獎學金出國攻讀學位且完成返國服務義務者,不得再次報考攻讀較低教育階段之學位或攻讀碩士學位(特定藝術、建築、規劃與設計學群之研究領域或特殊身分者除外);報考時擬留學國選擇赴美國留學者,具美國籍或美國永久居留證者;公費錄取生不得同時支領二項(含)以上政府預算之獎助學金;於教育部核發出國留學同意函前,業已獲得博士學位者
・學費補助:理工類最長 3 年,總額上限 90,000 美元,檢據核實發給
・學費補助:人文類最長 4 年,總額上限 120,000 美元,檢據核實發給
・生活費補助:依留學國家、城市及身分類別,每年 12,000 ~ 25,000 美元
・生活費補助(身心障礙類別一):增給 25 %,每年 15,000 ~ 31,250 美元
・生活費補助(身心障礙類別二、勵學優秀、原住民):增給 15 %,每年 13,800 ~ 28,750 美元
・生活費補助(身心障礙類別三):增給 5 %,每年 12,600 ~ 26,250 美元
・學位別(一般生):限定攻讀博士學位(特定藝術、建築、規劃與設計學群之研究領域亦得攻讀碩士學位)
・學位別(勵學優秀、原住民、身心障礙及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生):均得出國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
・名額(一般公費留學):151 名
・名額(勵學優秀公費留學):10 名
・名額(原住民公費留學):20 名
・名額(身心障礙公費留學):10 名
・名額(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留學):10 名
・申請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網址:https://www.scholarship.moe.gov.tw/studyabroad/exam
・重要時間點:公告簡章 2025 年 6 月底 ~ 7 月中旬;補件截止 2025/08/11 17:00;列印准考證 2025/09/05 起;筆試 2025/10/04;寄發筆試成績通知單 2025/11/07;面試 2025/12/06 ~ 2025/12/07;公告錄取榜單 2025/12/31;公費留學考試錄取生研習會 2026 年 3 月下旬(暫訂);錄取生至遲應於 2026/08/31 以前與本部完成簽訂公費留學行政契約書;錄取生至遲應於 2028/09/30 以前取得國外大學校院博士無條件入學許可並出國留學;筆試成績複查截止 2025/11/17;面試成績複查截止 2026/01/10
・注意事項:報名費 1,000 元,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免繳;報名費概不退還;錄取後原錄取之國別、學門及研究領域均不得變更,但可申請轉換同學門內其他國家,以 1 次為限;公費錄取生不得同時支領二項(含)以上政府預算之獎助學金;錄取生需加入「海外人才經驗分享及國際連結計畫(Taiwan GPS)」官方網站學人會員,並參加錄取生研習會;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務義務者須自行依其身分所涉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留學事宜,不得以具前述身分為由申請延緩出國留學;具有役男身分者,其出國依兵役法及相關規定辦理;簽訂行政契約書時,需覓妥至少 1 名保證人,保證人須為最近國內全年綜合所得達 60 萬元以上之自然人 1 名,或達 30 萬元以上之自然人 2 名,或達 20 萬元以上之自然人 3 名
2025/07/15 ~ 2025/07/29
報名表(線上填寫)、本人最近 2 個月內拍攝之 2 吋正面半身脫帽大頭照片、學歷資格證明文件、中華民國國民新式身分證、外國語文能力證明(非英文之外文需附中譯文)、曾否領取政府預算提供之出國留學(進修)獎學金聲明書、報名繳費證明單據掃描檔或網頁截圖電子檔(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需附證明文件影本)、切結書、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報考身心障礙類別者)、身心障礙考生應考需求調查表(報考身心障礙類別者)、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級以上合格證書(報考原住民考生身分類別者)、子女出生證明(符合年齡延後條件之女性報考者)、特殊處境應考人請求協助事項申請表(特殊境遇應考人)、醫院診斷證明書(特殊境遇應考人,考試報名首日前 3 個月內)或孕婦健康手冊影本(特殊境遇應考人)、3,000 字以內出國研究構想書(面試前應繳)、公開發表之作品、論文或著作(面試前應繳)、西班牙語言能力測驗證書(D.E.L.E.)、西班牙語國際評估測試證書(SIELE)或 FLPT 西語能力測驗證書(應考拉丁美洲區域研究學門者,面試前應繳)、面試通知書(面試報到時應繳)、學歷證明文件正本(國外、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學歷須經我國駐外館處或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面試報到時應繳)、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教育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之證明文件(符合第 5 點第 2 款第 2 目之(3)但書規定者,面試報到時應繳)
電話:公費留學考試報名諮詢 (02)7736-5759, (02)7736-5730;系統操作問題 02-2920-5589#55;考場、准考證、成績單相關問題 02-3366-2388#417|地址:成績複查郵寄地址 106 臺北市羅斯福路 4 段 1 號「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收;申請英文財力證明地點 臺北市徐州路 5 號 3 樓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櫃檯
頁面本身為重設密碼頁面,實際福利內容皆從附件 PDF 簡章中抽取。獎學金為 114 學年度,申請期間為 2025 年,但實際出國留學期限可至 2028 年。年齡限制以民國 69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為準。
資料來源:https://scholarship.moe.gov.tw/studyabroad/exam/index/reset.pass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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