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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草屯鎮高中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教育文化 南投縣

【主辦單位】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

【內容簡介】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提供優秀學生獎助學金,鼓勵設籍草屯鎮一年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含研究所,不含空中大學、學分班等)且未領公費的學生。申請者須學業成績平均達 85 分以上,體育、軍訓成績達 70 分以上。獎助學金每年發放一次,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學生每名 2,000 元,高中職學生每名 1,000 元。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學生符合資格者可優先領取。申請期間為每年 3/16 至 4/15,需備妥申請書、學生證影本、成績證明書及戶口名簿影本,向公所文化課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居住南投縣草屯鎮一年以上(以申請學生戶籍為準);肄業於立案之國內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包括研究所,但不包括空中大學、空中行專、學分班、在職專班、產業研發專班、進修學院暨進專學生);未享有公費;學業成績平均 85 分以上;體育、軍訓成績均在 70 分以上(殘障學生、大專院校奉准免修體育及軍訓者免計)
・不可申請:低收入戶已申領本所之清寒獎助學金者
・大專院校學生(包括五專生四、五年級)及研究所學生獎助學金:每名 2,000 元,共 185 名(含夜間進修部學生)
・高中(職)學生(含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獎助學金:每名 1,000 元,共 80 名(含夜間進修部學生)
・申請方式:於南投縣草屯鎮公所文化課受理申請
・本獎助學金每年發給一次,以當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申請(逾期不受理);各組按照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由高分者依次發至所訂名額為止,同一分數者以抽籤方式決定;各組申請及核定人數如未達所訂名額,他組得酌予增列;倘各組均超過所訂名額,則以學業成績平均高低決定;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申請學生如符合本辦法第二條規定者,優先發給該獎助學金

【金額/折扣】

最高2,000元

【期間】

每年 3/16 ~ 4/15

【應備文件】

申請書(於本所與各里辦公處免費提供)、學生證影印本、當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證明書(影印本需加蓋就讀學校圖戳)、戶口名簿影本、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申請學生需附相關證明文件(若符合第六條規定)

【聯絡方式】

電話:049-2338161|地址:54260南投縣草屯鎮中山里草溪路890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3:30 至 17:30

資料來源:https://www.tsaotun.gov.tw/list/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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