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校級以下退除役官兵進修補助,鼓勵其參加國內大專校院開設的推廣教育學分班、選修學分或空中大學/專科學分班。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請 3 次,總補助金額以 120,000 元為限,若為身心障礙或低收/中低收入戶者,上限可達 160,000 元。申請人需在進修課程結束後 3 個月內,備妥繳費收據、學分證明及存摺影本,向各縣市榮民服務處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符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條所定之校級以下退除役官兵
・不可申請:申請人為本會(含所屬機構)職員工;喪失或停止退除役官兵權益期間;申請人為本會輔導安置就養人員或申請本會就學補助及獎勵人員;申請補助之班別已領取政府提供有關進修費用之補助或減免者;同一班別重覆申請;申請進修補助不符教育部立案大專校院開設推廣教育學分班、選修學分或空中大學、空中專科學分班者;申請大專校院推廣教育非學分班者;逾 65 歲參加大專校院進修課程;以詐欺或其他不正方式申請補助,或申請資料有虛偽、隱匿等不實情事;同一時期已受本會就業(包含職業訓練)、就養或就學輔導安置;非校級以下之退除役官兵;第二類退除役官兵逾輔導期限;申請人未於進修課程結束翌日起算 3 個月內向榮服處申請補助者
・進修補助:總金額以 120,000 元為限
・進修補助(身心障礙或低收、中低收入戶者):總金額以 160,000 元為限
・補助次數:每年限申請 3 次,每人補助上限為 12 次(自 2015 年度起算)
・申請方式:向各縣市榮民服務處洽辦
・注意事項:未達補助上限者,覈實補助
最高160,000元
應於進修課程結束翌日起算三個月內
正式繳費收據、學分證明或成績單影本、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電話:(02)2725-5700 (24小時服務專線), 0800-212-154, 0800-212-510 (免付費服務電話)|地址:110205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222 號|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7:00
文案提及「以下係摘錄,詳細規定請參閱輔導退除役官兵參加大專校院進修補助作業規定」,但頁面已提供主要補助內容。補助次數上限自 2015 年度起算。
資料來源:https://www.vac.gov.tw/np-22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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