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因應臺灣邁入超高齡社會及勞動力短缺問題,推出「僱用獎助」及「就業獎勵」兩項措施,鼓勵雇主僱用中高齡及高齡失業勞工,並協助中高齡及高齡失業勞工重返職場。雇主若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失業達 30 日以上的中高齡及高齡勞工,可獲得每月 13,000 元至 15,000 元的僱用獎助,最長 12 個月。同時,中高齡及高齡失業勞工若投入照顧服務業、3K 產業等缺工產業,每月可領取 5,000 元至 7,000 元的就業獎勵,最長 18 個月。此外,針對旅宿業及餐飲業的缺工職缺,另有「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提供最高 13,000 元的專案就業獎勵。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雇主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失業期間連續達 30 日以上的中高齡及高齡勞工(適用僱用獎助);中高齡及高齡失業勞工投入缺工產業工作(包括照顧服務業及 3K 產業等)(適用缺工就業獎勵);失業勞工投入旅宿業及餐飲業缺工職缺(適用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
・僱用獎助(全時工作僱用者):每月發給雇主 13,000 元(中高齡者)或 15,000 元(高齡者),最長發給 12 個月,最多 180,000 元
・僱用獎助(部分工時僱用者):每人每小時 70 元(中高齡者)或 80 元(高齡者)
・缺工就業獎勵:每月 5,000 元 ~ 7,000 元,最長 18 個月,最高 108,000 元
・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專案就業獎勵(旅宿業及餐飲業):最高 13,000 元
・申請方式:可洽詢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 0800-777-888;雇主可至「台灣就業通」刊登求才職缺;民眾及雇主可上「45+就業資源網」查詢
最高180,000元
2023/05/01 ~ 2024/12/31
電話:0800-777-888
本新聞稿主要宣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針對中高齡及高齡勞工的相關就業獎助措施。其中「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有明確的實施期限(活動期間),但其他主要的「僱用獎助」及「缺工就業獎勵」在本頁面中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或活動期間。
資料來源: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31&s=1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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