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針對原住民保留地提供禁伐補償金,鼓勵原住民地主維護林地生態。此項福利要求申請人所擁有的保留地竹木覆蓋率需達七成以上,且無濫墾濫伐情事。申請人需向所屬鄉鎮公所提出申請,經縣府審核通過後即可領取補償。本公告為 114 年度檢測結果,顯示多數申請案符合資格,並提供不合格者申請複勘的管道。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人為原住民;擁有原住民保留地;土地竹木覆蓋率占 70 % 以上;無濫墾、濫伐情事
・禁伐補償金:金額未列出
・申請方式:如對檢測結果不服,可向花蓮縣政府提起複勘
・重要時間點:複勘申請期間:公告期滿之次日起 30 日內
・注意事項:申請人或其委託人須攜帶可茲證明身分文件,於查詢期間內親至公所查詢檢測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