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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

教育文化 全台 期限 2025-12-3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原住民族委員會

【內容簡介】

・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動「114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提供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經費,以設置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這些人員將深入原住民家庭及部落社區,推廣族語學習家庭化、部落化及生活化,並協助語料採集與機關族語復振工作。計畫中,經輔導且族語能力評量成效良好的家庭,每戶可獲得 6,000 元獎勵金。此外,計畫也補助語推人員的薪資、專業加給、年終獎金及相關業務費用,以強化地方政府推動族語振興工作的量能。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家庭成員至少 2 人,其中 18 歲以下成員至少 1 人(適用於輔導族語學習家庭獎勵金);每次輔導時,家庭成員到齊次數達 70 %(適用於輔導族語學習家庭獎勵金);經本會辦理族語能力評量之前、後測,評量成效良好者(適用於輔導族語學習家庭獎勵金);每戶輔導總時數應達 60 小時(適用於輔導族語學習家庭獎勵金);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適用於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
・不可申請:語推人員如經查有辦理非本計畫訂定之工作或其他行政工作,將刪減該設置機關本計畫業務費用,並納入爾後申領本會相關文教類補助案審查之參據,酌予扣減補助款
・輔導族語學習家庭獎勵金:每戶 6,000 元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薪資:起薪 37,080 元/月,依級距晉級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專業加給:具中高級認證者每月 2,000 元,高級者每月 2,500 元,薪傳級或優級以上者每月 3,000 元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年終獎金:1.5 個月薪資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僱主意外責任保險: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3,000 元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差旅費:上限 40,000 元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交通費:每趟 100 元(限開課地點距上班地點 5 公里以上)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業務費:每月 4,000 元
・協助族語推動鐘點費:每小時 350 元,每月總時數至多 10 小時
・教材(料)費:每人每年度以 15,000 元為限
・資本門補助(設備):114 年新進語推人員 50,000 元,其餘每人 30,000 元
・申請方式: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函報計畫書、領據、納入預算證明至原住民族委員會
・第1期款執行率達 70 %後,可申領第2期款;113年度計畫尚未辦理核結之地方政府,第1期款僅先行撥付 50 %;計畫經費應於 2026/01/05 前辦理核結;語推人員每月 25 日將次月值勤班表登載於考核管理系統;語推人員每月 1 日將前一月各工作項目成果上傳至考核管理系統;本會於 2025 年 2 月底前函頒年度考核計畫;語推人員年度推廣時數至少 576 小時;語推人員當月月薪應於次月 10 日前撥付,必要時由設置機關先行墊付;語推人員每日工作時間依勞動契約規定辦理,上、下班均應簽到、退;語推人員上班時間得彈性安排,以每日不逾 8 小時、一週不逾 40 小時為原則;語推人員不得於上班時間辦理非族語推廣之工作(配合設置機關之各項活動者除外);語推人員可申請一週 4 小時事假、補休或休假兼課,或一週最高 8 小時公假修讀與業務有關學位;病、事及休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規定辦理;受補助機關應按月統計族語推廣人員出勤狀況,並將出勤紀錄保存 5 年;其他未盡事宜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計畫變更需報請本會核可;財產設備之修繕及維護由受補助單位自行負擔,特殊情形經本會同意補助除外

【金額/折扣】

最高50,000元

【期間】

申請:即日起至 2024/12/25;活動:2025/01/01 ~ 2025/12/31

【應備文件】

114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工作概要計畫書、領據、納入預算證明

【聯絡方式】

電話:02-89953456 / 89953457 / 89953458|地址:24203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4F/15F/16F

資料來源:https://www.cip.gov.tw/zh-tw/news/data-list/F6F47C22D1435F95/682FB58975DE327ED0C3D7BB00E6A8F3-inf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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