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勞工處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提供一系列職業重建服務及多項補助。服務內容包含職務再設計、手語翻譯與聽打服務,以及針對取得技術士證照、參加國家考試補習、或創業租用攤位提供財務獎勵與補助。例如,甲級證照最高可獲 30,000 元獎勵,乙級 10,000 元,丙級 5,000 元;創業攤位租金補助最長可達 5 年。申請者需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並依各項補助規定,符合設籍新竹縣、年齡等條件,可洽勞工處職管員協助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持有身心障礙證明;申請技術士證照獎勵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設籍新竹縣且地址已超過 6 個月未更換/滿 16 歲(含)以上/持有政府核發的技術士證照/於取得證照後 6 個月內提出申請;申請國家考試補習補助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設籍新竹縣/滿 18 歲(含)以上/於上完補習班課程後 1 年內參加國家考試,並於考完試後才能申請;申請創業攤位租金補助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設籍新竹縣且居住在新竹縣/滿 18 歲(含)以上
・職務再設計:調整工作環境、方法、工具,以利身心障礙者工作
・手語翻譯和聽打服務:提供手語老師陪同面試及上班
・技術士證照獎勵:/甲級證照補助:30,000 元,每個等級限領 1 次/乙級證照補助:10,000 元,每個等級限領 1 次/丙級證照補助:5,000 元,每個等級限領 1 次
・國家考試補習補助:補習費補助,限領 1 次
・創業攤位租金補助:攤位租金補助,最多幫助 5 年
・申請方式:洽詢新竹縣政府勞工處職管員,手語翻譯和聽打服務需三天前申請
・注意事項:申請技術士證照獎勵需在取得證照後 6 個月內申請;申請國家考試補習補助需在課程結束後 1 年內參加考試
最高30,000元
身分證件、身心障礙證明
電話:03-5518101|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 10 號 B 棟 4 樓|服務時間:上午 8 點至 12 點,下午 1 點至 5 點
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未提供明確日曆日期。部分補助的詳細申請文件未列出,僅說明會有人指導申請。手冊發行日期為 114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