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國立臺灣大學為鼓勵優秀人才攻讀博士學位,並提升學術研究水準,特別設立博士生獎學金。其中「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主要獎勵本國籍且非在職的博士班一至三年級學生。獲獎學生每月可領取 40,000 元獎學金,其中 20,000 元由教育部出資,另外 20,000 元由臺灣大學與所屬學院共同負擔。獎勵期間為一年,自每年 8 月 1 日至隔年 7 月 31 日止,博士班三年級學生則獎勵至三年級結束。學生需每年提交學習成績與學術成果報告,以評估續領資格。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博士班一至三年級學生;本國籍學生;非在職學生
・不可申請: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以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已領取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補助;已領取本校鑫淼重點科技博士生獎學金
・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每月 40,000 元,獎勵期間自當年度 8 月 1 日起至隔年 7 月 31 日止,博士班三年級學生獎勵至博士班三年級止
・申請方式:每年六月向本校申請,實際申請依本校每年公告
・重要時間點:獲獎學生須於每年六月底前(自入學當年度二月起受領獎學金者,於每年十二月底前)提交該學年度之學習成績、學術成果、作品產出或參與國際化活動等之完整報告,送交所屬學院、系、所、學位學程進行評量或審核下一學年度之續領資格
・注意事項:本校得視經費編列情形或配合國科會、教育部政策需求,調整獎勵內容或停止實施本辦法
40,000元
2024/08/01 ~ 2025/07/31
本頁面為113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獎勵名冊公告,福利詳情主要從附件「國立臺灣大學博士生獎學金設置辦法」中抽取。文案未列出申請本獎學金的具體應備文件。申請期間僅說明「每年六月申請」,無明確日期範圍。
資料來源:https://aca.ntu.edu.tw/w/aca/GAADNews_2410281106194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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