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國立臺灣大學為 114 學年度學士班新生及轉學生提供多項福利與協助。主要包含學雜費減免、就學貸款、各類獎助學金等助學措施,以減輕學生經濟負擔。此外,針對符合資格的低收入戶學生提供校內宿舍住宿費全免,中低收入戶學生則可獲得行政院補貼 7,000 元住宿費。若學生選擇於校外完成健康檢查,亦可申請 900 元的健檢費用退費。這些福利旨在確保學生能順利就學並享有良好的校園生活。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立臺灣大學 114 學年度學士班新生或轉學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具中華民國國籍(針對學雜費減免、就學貸款、獎助學金、弱勢助學計畫、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研究生獎勵金、急難救助);經核定為低收入戶學生;經核定為中低收入戶學生;具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設籍離島滿兩年且本人及父母皆設籍離島之學生;具原住民身分之學生;僑生;公費生;自申請宿舍之日起前二年內未設籍臺北市或新北市特定區域(板橋、三重、中和、永和、新莊、新店、樹林、鶯歌、三峽、淡水、汐止、土城、蘆洲、五股、泰山、深坑、八里)之學生;選擇於校外診所或醫院完成健康檢查者
・不可申請:申請 BOT 太子學舍住宿,但未滿 18 歲且無法提供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者;已繳交學雜費後才辦理休學者,其學生平安保險費及校內體檢費 900 元不予退還
・學雜費減免:依學生資格核定減免金額
・就學貸款:依學生需求及規定辦理
・獎助學金:依各獎助學金辦法核發
・弱勢助學計畫:依計畫內容提供協助
・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依規定核發
・研究生獎勵金:依規定核發
・急難救助:依個案評估核發
・校內宿舍住宿費全免:針對低收入戶學生
・校內宿舍住宿費補貼:中低收入戶學生由行政院補貼 7,000 元
・健康檢查費用退費:900 元,針對自行於校外完成健檢者
・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請參考生活輔導組網頁;出納組承辦人賴鈺麒:02-3366-2016,02-3366-7027;外語教學中心語言實習費用承辦人唐小姐:02-3366-2896;114 學年度學雜費繳費期間:2025/08/01 ~ 2025/08/29;宿舍結果公告第一階段:2025/08/11;宿舍結果公告第二階段:2025/08/22;校內新生宿舍入住時間:2025/08/23、2025/08/24、2025/08/25 起;校內高年級宿舍入住時間:2025/08/25 起;BOT 太子學舍入住時間:2025/09/01 起;語言實習費第二階段學分費收費時間:2025/10/07 ~ 2025/10/17;已繳費並於開學前辦理休學的學生,退費約 10 月底入帳;學雜費繳費單需自行下載列印,並檢核姓名、學號;已確定辦理休學者,請勿繳交學雜費;同時符合學雜費減免與就學貸款者,請先辦理減免,再以減免後金額辦理貸款;宿舍申請成功須確認畫面及收到通知信;低收入戶學生免收校內宿舍住宿費用,中低收入戶學生由行政院補貼住宿費 7,000 元;BOT 太子學舍僅優先分配宿舍,無減免宿費;BOT 太子學舍提前解約需支付 1 個月租金為違約金,訂金繳交後無法更換房型,取消訂房訂金不退還;長興舍區隔壁有台大學生宿舍建工程,施工期間恐有噪音及粉塵;自行於校外健檢者,若健檢報告正本尚未拿到,可先上傳收據並承諾一個月內補上傳報告;休學重考學生仍須完成健檢,不適用延緩繳交健檢報告申請;變更健檢時間或於外院健檢請於 2025/08/20 前提出申請;補檢時間為 2025/08/28、2025/08/29 下午 3:20
最高7,000元
2025/08/01 ~ 2026/07/31
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鑑定證明(身心障礙學生)、縣、市政府核發之 114 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須含學生本人姓名)、三個月內戶籍謄本(離島生本人及父母,須含完整戶籍遷移記事)、載有學生本人族別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原住民學生)、學生三個月內戶籍謄本(自申請之日起前二年內未設籍臺北市或新北市特定區域者,須含完整戶籍遷移記事)、健檢報告正本或收據(自行於校外完成健檢者)、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申請 BOT 太子學舍住宿且未滿 18 歲者)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2:00、13:30~17:00(住宿相關問題電話服務時段)
頁面為國立臺灣大學新生暨轉學生入學服務網,內容涵蓋多項學生福利資訊,包括助學金、學雜費減免、就學貸款、宿舍申請及健康檢查退費等。各項福利的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不同,文案未提供單一統整的期間。宿舍申請有兩階段,且有優先順位條件。健康檢查退費需自行於校外健檢者才可申請。
資料來源:https://reg.aca.ntu.edu.tw/newstu/UND/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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