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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身心障礙者到宅鑑定服務

醫療健康 桃園市

【主辦單位】

桃園市衛生局

【內容簡介】

・桃園市衛生局提供身心障礙者到宅鑑定服務,協助設籍桃園市且因重度身心障礙(如全癱、需24小時呼吸器或長期重度昏迷等經公告之特殊困難)而無法自行前往醫療機構辦理鑑定的民眾。此服務旨在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合法權益與社會參與機會。符合資格者可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地之區公所或桃園市衛生局長期照護科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被鑑定者之戶籍地設於桃園市;無法自行至醫療機構辦理鑑定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 24 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長期重度昏迷;其他特殊困難,經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公告者
・提供身心障礙者到宅鑑定服務
・申請方式:設籍桃園市者,可備齊文件至戶籍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亦可親送或郵寄至桃園市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重要時間點:桃園市衛生局於收件後 5 日內行文要求指定醫療機構執行到宅鑑定
・注意事項:若被鑑定者戶籍地非設於桃園市但居住於桃園市,需向戶籍所在地衛生局或區公所提出申請,再由該縣市衛生局知會桃園市衛生局辦理

【應備文件】

桃園市身心障礙者到宅鑑定申請書、醫療機構出具之診斷證明書(3 個月內)、受鑑定者之相關病歷摘要影本、身心障礙鑑定表、桃園市身心障礙者到宅鑑定申請查檢表(若經區公所送件)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明確申請期間及活動期間。文案未列出承辦單位聯絡電話及地址。頁面底部服務時間為 1957 專線服務時間,非本服務承辦單位時間。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54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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