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
・桃園市社會局為協助設籍本市且年滿 15 歲以上的身心障礙者,提供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此服務旨在促進身心障礙者的生活品質、社會參與及自立生活,主要提供作業活動,輔以休閒文康活動,並依個人評估結果設定獨立生活、基本認知、作業技能、社會能力及作業態度等學習目標。申請者需具備生活自理能力,且經評估能參與每日至少 4 小時、每週原則 20 小時以上的作業活動。申請方式為直接洽詢各區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單位。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桃園市;年滿 15 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未安置社會福利機構、精神醫療復健機構、未接受日間托育或照顧者及庇護工場(但接受夜間型住宿機構服務者不在此限);具有生活自理能力;有意願且經作業設施評估能參與作業活動每日 4 小時以上,每週原則 20 小時以上者
・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提供作業活動為主,休閒文康活動為輔,包含獨立生活能力、基本認知能力、作業技能、社會能力及作業態度等學習領域
・申請方式:請逕洽各區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單位諮詢及申請
・注意事項:服務單位名冊如附件,需自行洽詢
電話:03-322101 分機 6326|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文案未列出明確申請期間、活動期間及應備文件清單。實際申請單位名冊需參考附件。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5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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