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長期照顧輔具服務,協助失能等級 2 級以上且居住於臺北市的民眾。服務內容包含輔具的購置、租賃以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申請對象涵蓋年滿 65 歲以上長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年滿 55 歲以上原住民,或年滿 50 歲以上失智症者。民眾可洽社會局或各區輔具中心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居住於臺北市;失能等級 2 級以上之失能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年滿 65 歲以上長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年滿 55 歲以上原住民;年滿 50 歲以上失智症者
・長期照顧輔具購置服務
・長期照顧輔具租賃服務
・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申請方式:點擊「點我去申請或了解更多」連結,或洽詢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及各輔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