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提供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優先入園的機會,讓符合資格的幼兒能優先進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此福利也涵蓋特殊教育需求學童的國小教育型態,提供多種安置選項,包括普通班接受資源班服務、普通班接受在家教育、集中式特教班,以及暫緩入學等。申請對象主要為學齡滿 2 歲至入國小前、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兒,或經鑑定具特殊教育資格的學童,並需符合新北市設籍、寄居、原住民、教職員工子女或華裔等特定身分條件。家長可依需求向新北市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或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諮詢。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幼兒園優先入園:學齡滿 2 歲至入國小前之幼兒;幼兒園優先入園:具中華民國國籍;幼兒園優先入園:符合報名年齡資格之身心障礙幼兒,或有特殊教育需求(指未持有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證明,但確有發展遲緩情形,且需特殊教育資源服務之幼兒);國小教育型態:經鑑定具有特殊教育資格之學童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幼兒園優先入園:設籍新北市之幼兒;幼兒園優先入園:寄居新北市且有合法監護人之幼兒(合法監護人應設籍於同戶);幼兒園優先入園:原住民幼兒(不以設籍新北市為限,但需提供相關證明佐證);幼兒園優先入園:轉介輔導或因保護個案因素安置之幼兒(不以設籍新北市為限,但需提供相關證明佐證);幼兒園優先入園:戶籍設於外縣市之新北市各公立高中、國民中小學(設有附設或非營利幼兒園)、市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新學年度在職者)且育有符合前揭年齡資格身心障礙子女;幼兒園優先入園:居留新北市非中華民國國籍、華裔之身心障礙幼兒;幼兒園優先入園:於 2021/03/22 取得暫緩入學資格,由本局轉介學前鑑定委員會進行安置之幼生;國小普通班接受在家教育:因健康情形確實無法到校者;國小集中式特教班:經評估需更多特教課程者;國小暫緩入學:有明確可行的緩讀計畫者
・不可申請:寄居新北市幼兒,若合法監護人未設籍於同戶者,不具登記入園資格;教職員工服務學校若無附設幼兒園者,其子女不具報名資格;非於 2021/03/22 期限前取得暫緩入學資格者不予安置
・幼兒園優先入園: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可優先進入新北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
・國小教育型態:提供普通班接受資源班服務、普通班接受在家教育、集中式特教班、暫緩入學等教育安置選項
・申請方式:幼兒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請洽新北市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國小暫緩入學申請請洽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注意事項:公立幼兒園普通班每班幼兒以 30 人為限(包含特殊教育需求幼兒),2 歲專班每班幼兒以 16 人為限(包含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公立幼兒園特教班每班幼兒以 8 人為限(皆為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國小普通班接受資源班服務依學區入學,在普通班上課學習,資源班老師提供適合課程或輔導;國小普通班接受在家教育因健康情形無法到校者,依學區入學,學籍在普通班,每週一至兩次由教師到家輔導;國小集中式特教班經評估需更多特教課程者,依學區或就近安置有特教班的學校,提供跨年級實用、生活化課程;國小暫緩入學經鑑定具有特殊教育資格且有明確可行緩讀計畫者,可續留幼兒園或發展中心,暫緩入學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