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兒童健康發展中心
・新北市政府兒童健康發展中心提供發展遲緩兒童社區療育服務,對象為設籍或實際居住新北市的學齡前兒童,需領有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證明,或經評估為疑似發展遲緩且有服務需求者。服務內容包含跨專業團隊的療育評估與訓練、個別化服務計畫、居家環境規劃、輔具與醫療資源連結、家庭情緒支持及福利諮詢。此外,也提供親職指導及學前啟蒙服務,協助主要照顧者提升親職能力、學習居家療育技巧,並建立正確教養觀念,以促進兒童發展並減輕家庭壓力。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兒童入國小前(含持有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議決暫緩入小學證明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設籍且實際居住新北市,並領有發展遲緩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兒童及其家庭;非設籍新北市但實際居住新北市之特殊個案,經本局或個管單位評估認定確實有服務需求者;實際居住新北市偏遠地區且經本局認可之標準工具篩檢結果為疑似發展遲緩之兒童及其家庭(若居住在非偏遠地區,但因山區交通不便之地區,經本局或個管單位評估有需求並以專案方式報請本局同意後,始得提供服務),此類服務期間以 6 個月為限;經篩檢結果為疑似發展遲緩者,且兒童主要照顧者親職能力不足(適用於親職指導及學前啟蒙服務個案)
・社區定點療育及到宅療育服務:提供療育評估、療育訓練、個別化服務計畫、居家生活環境規劃、社區資源連結、輔具及醫療資源連結、主要照顧者指導、家庭成員情緒支持、福利服務諮詢、資源轉介或轉銜
・親職指導及學前啟蒙服務:提供親子與親職教育輔導、案家生活環境規劃輔導、居家療育及輔具之訓練與示範、協助建立正確親職教養方式、家庭支持性服務、閱讀引導及語言表達示範
・申請方式:請洽新北市政府兒童健康發展中心
電話:(02)2955-0885|服務時間:每日 08:00 至 22:00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活動期間及應備文件。部分服務對象的服務期間以 6 個月為限,但非整體活動期間。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0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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