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提供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旨在協助符合特定資格的家庭,減輕育兒負擔。本津貼針對家中有 15 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的特殊境遇家庭,每月依當年度基本工資的 10 % 發放。初次申請者可隨時向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或公所提出申請,若需延長補助則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 2 個月辦理。此項福利每年可申請一次,確保符合資格的家庭能持續獲得支持。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 1 款至第 3 款、第 5 款或第 6 款規定;有 15 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
・子女生活津貼:每名子女或孫子女每月補助當年度基本工資 10 分之 1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或公所申請
・重要時間點:每年申請 1 次;延長補助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 2 個月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