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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未滿二歲兒童托育補助

教育文化 全台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內容簡介】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提供未滿 2 歲兒童托育補助,旨在減輕家庭托育負擔。本補助適用於將未滿 2 歲我國籍幼兒送托與政府簽約之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保母),且每週托育時數達 30 小時的家庭。補助金額依家庭經濟狀況(一般戶、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弱勢家庭)及子女胎次而異,公共化托育每月最高可領 13,000 元,準公共化托育每月最高可領 19,000 元。申請人需在托育事實發生後 15 日內提出申請,可選擇臨櫃或自 2024/05/02 起透過線上系統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實際年齡未滿 2 歲的我國籍兒童;委託人之幼兒完成出生登記或戶籍登記;送托與政府簽約之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每週送托時數達 30 小時,含日間托育、全日托育或夜間托育;未領取未滿 2 歲育兒津貼;未經政府公費安置
・不可申請:指定一對一收托(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罕見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狀況之幼兒除外)
・公共化托育(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一般戶:第一名子女每月 7,000 元
・公共化托育(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一般戶:第二名子女每月 8,000 元
・公共化托育(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一般戶: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 9,000 元
・公共化托育(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中低收入戶:第一名子女每月 9,000 元
・公共化托育(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中低收入戶:第二名子女每月 10,000 元
・公共化托育(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中低收入戶: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 11,000 元
・公共化托育(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低收入戶、弱勢家庭:第一名子女每月 11,000 元
・公共化托育(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低收入戶、弱勢家庭:第二名子女每月 12,000 元
・公共化托育(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低收入戶、弱勢家庭: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 13,000 元
・準公共托育(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一般戶:第一名子女每月 13,000 元
・準公共托育(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一般戶:第二名子女每月 14,000 元
・準公共托育(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一般戶: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 15,000 元
・準公共托育(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中低收入戶:第一名子女每月 15,000 元
・準公共托育(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中低收入戶:第二名子女每月 16,000 元
・準公共托育(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中低收入戶: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 17,000 元
・準公共托育(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低收入戶、弱勢家庭:第一名子女每月 17,000 元
・準公共托育(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低收入戶、弱勢家庭:第二名子女每月 18,000 元
・準公共托育(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低收入戶、弱勢家庭: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 19,000 元
・重要時間點:費用核定日期自托育事實發生之日起算;逾期申報者,以資料備齊送達之日起算
・開始送托費用核定以月為單位,送托日數達半個月以上一個月未滿者,以一個月計,未滿半個月者,以半個月計;自 2021/08 起取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弱勢兒少生活津貼不得同時領取托育補助」規定;自 2025/07/16 起,若托嬰單位因違規遭地方政府終止合作,地方政府得支付服務費用最長為 6 個月(原定 3 個月);弱勢家庭指該名幼兒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之家庭、特殊境遇家庭或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者;第二、三名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 3 名以上子女

【金額/折扣】

最高19,000元

【應備文件】

申請表(線上申請者免附)、幼兒及申請人身分證件(含詳細記事戶口名簿)、托育服務契約、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家庭狀況證明文件(弱勢家庭證明文件、胎次證明文件等)

【注意事項】

申請期間為滾動式,無固定起訖日期。文案提及 2023/01/01 起取消所得稅率限制。文案提及 2024/01/01 起適用新的補助金額。文案提及 2025/07/16 起延長轉介期支付時間。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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