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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教署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

綜合津貼 全台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教署

【內容簡介】

・教育部國教署提供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旨在減輕家庭育兒負擔。凡生理年齡滿 2 歲至當學年度 9 月 1 日前學齡未滿 5 歲的我國籍幼兒,且未領取其他托育補助或未就讀特定幼兒園者,皆可申請。補助金額依子女排序而異,第一名子女每月 5,000 元,第二名每月 6,000 元,第三名以上每月 7,000 元。符合資格者,各縣市政府將自受理申請的次月起,按月撥付津貼至申請人或幼兒帳戶。家長可透過線上或親送、郵寄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生理年齡滿 2 歲至當學年度 9 月 1 日前學齡未滿 5 歲之我國籍幼兒;幼兒滿 2 歲當月未領取衛福部未滿 2 歲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幼兒未就讀公共化幼兒園(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政府機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與公立特教學校幼兒部;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第一名子女:每月補助 5,000 元
・第二名子女:每月補助 6,000 元
・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補助 7,000 元
・申請方式:幼兒滿 2 歲當月仍有領取衛福部未滿 2 歲托育補助或育兒津貼者,教育部會依據衛福部資訊系統資料直接審核,家長不需重新申請;線上申請請備妥申請人之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教育部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網站申請;親送或郵寄申請請向幼兒現戶籍所在地之嘉義市聯合里辦公處或其他直轄市、縣(市)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經審核符合發放資格者,各縣(市)政府將自受理申請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前一個月的育兒津貼至申請人或幼兒本人的帳戶
・注意事項:本津貼得與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同時請領;自 2021/08/01 起,本津貼得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同時請領;幼兒中途入(離)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或準公共化幼兒園者,以入(離)園當日起計;當月就讀日數 15 日(日曆日)以下者,補助育兒津貼;逾 15 日(日曆日)者,當月不予補助

【金額/折扣】

最高7,000元

【期間】

2022/08/01 起(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申請表、申請人(父母雙方、監護人)及幼兒身分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影本或護照影本)、幼兒本人或申請人其中一方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幼兒出生胎次相關證明文件等

【聯絡方式】

電話:0800205105|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30~18:00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7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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