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役政署
・針對罹患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的役男,政府提供逕判免役體位的申請管道。符合「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規定的役男,可於兵籍調查或接獲徵兵檢查通知單時,由本人或家屬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申請時需備妥效期內的身心障礙證明或重大傷病證明,以及診斷證明書,經審核通過後即可免除兵役義務。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罹患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役男;符合「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規定者
・逕判免役體位:符合規定者可直接判定免除兵役義務
・申請方式:親洽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辦理
・注意事項:若有疑義,可洽詢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或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查詢
兵籍調查或接獲徵兵檢查通知單時
效期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重大傷病證明、診斷證明書
電話:049-2394464、049-2394363、049-2394436、049-2394466 (內政部役政署)
實際免役體位判等標準詳見附件「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PDF,頁面未提供具體內容。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09722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