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民榮眷基金會
・榮民榮眷基金會提供 113 學年度榮民子女就學補助,旨在減輕榮民家庭的教育負擔。凡符合資格的榮民子女,包括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者,只要學業成績達標且家庭年所得符合規定,即可申請學雜費補助。申請人需向各榮民服務處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將依不同教育階段核發相應的補助金額。此補助旨在鼓勵榮民子女安心向學,並確保教育資源的公平分配。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榮民身分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學業成績平均 60 分以上;德行成績甲等或 80 分以上;家庭年所得總額未逾 1,140,000 元;未領取政府其他同性質就學補助
・不可申請:就讀研究所;就讀空中大學;就讀推廣教育;就讀建教合作班;就讀在職專班;就讀學分班;就讀進修部;延畢生;重修生;就讀補校;就讀實用技能班;就讀軍警學校;公費生;僑生;陸生;外籍生
・高中職就學補助:公立學校每學期 5,000 元
・高中職就學補助:私立學校每學期 12,000 元
・大專院校就學補助:公立學校每學期 5,000 元
・大專院校就學補助:私立學校每學期 17,000 元
・申請方式:向各榮民服務處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第二學期申請期間為 2025/03/01 ~ 2025/03/31
・注意事項:補助款項將直接撥入學生郵局帳戶
最高17,000元
2024/09/01 ~ 2024/09/30
申請表、學生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前一學期成績單、未領取政府其他同性質就學補助切結書、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文案未列出聯絡電話及地址。活動期間未提供明確起訖日期。
資料來源:https://epaper.vac.gov.tw/zh-tw/IC/400/400/21421/PIH.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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