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設籍基隆市、經醫療院所診斷為發展遲緩之學齡前兒童(已就讀國小者停止)
・療育費:以實際自費金額補助
・交通費:每次200元,低收入戶每月最高6,000元、非低收入戶每月最高4,000元
・須附一年內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綜合報告書或身障證明影本
・分季申請(每季結束次月10日前)
・實施期間:115年度(2026年)
療育費實支實付、交通費每月最高6,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klzz.klcg.gov.tw/tw/klzz/962-258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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