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設籍基隆市、65歲以上之低收入或中低收入老人・門檻:自付醫療費用累計超過5萬元以上(低收入戶老人不受此限)・家庭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補助自付額70%,全年最高20萬元・達1.5倍未達2.5倍:補助自付額40%,全年最高10萬元・列冊低收入傷病患者全額補助・病房費不予補助
全年最高2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klcg.gov.tw/tw/social/2751-112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