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第1名子女30,000元・第2名子女40,000元・第3名(含)以上每名50,000元・多胞胎每名再加10,000元・申請人須於新生兒出生前設籍本市連續達1年以上(另有10個月/出生後設籍滿1年等替代條件)・至各區戶政事務所或桃園網路e指通線上申辦
最高省50000元
新生兒出生後6個月內申請
資料來源:https://dowcd.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6422&s=117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