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重陽節當日滿65歲市民、或滿55歲原住民:每人2,500元・年滿99歲:每人20,000元・須設籍本市達6個月且有居住事實・未滿99歲由區公所於重陽節前5日匯入帳戶;99歲以上由區公所派員發放現金
最高省20000元
每年重陽節前發放
資料來源:https://sa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7372&s=684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