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對象:退出勞動市場180日以上的婦女・金額:全時工作每月1萬元、部分工時每月5,000元,最高發給6個月・申請:自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次日起90日內提出・主辦:勞動部,臺中市就業服務處執行
最高6個月、每月1萬元
常態受理
資料來源:https://www.eso.taichung.gov.tw/3266392/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