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對象:已成年未滿46歲、取得當年度整合住宅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者・條件:申請日前2年內自購住宅並已辦貸款・金額:貸款餘額300萬元以上補貼6萬元;不足者按比例核計(一次性、同一住宅限一次)・主辦: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最高6萬元(一次性)
常態受理
資料來源:https://law.taichun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891